专利权质押合同登记延期如何处理

(一)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向施工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申请工程竣工验收。对于监理项目,项目竣工报告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二)建设单位收到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当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和其他有关专家,对符合竣工验收要求的工程组成验收小组,并制定验收方案。(三)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前七个工作日,将验收时间、地点和验收组名单书面通知负责监督工程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4)建设单位应组织工程竣工验收。1.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分别报告工程建设各环节履行工程合同、执行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情况;2 .审查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的工程档案;3.工程质量的现场检查;4.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安装质量和各管理环节进行综合评价,形成有经验人员签字的工程竣工验收意见。工程竣工验收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各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应当协商提出解决方案,达成一致意见后重新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工程竣工验收后,建设单位应及时提交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主要包括工程概况、建设单位执行基本建设程序情况、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评价、工程竣工验收时间、程序、内容和组织形式、工程竣工验收意见等。工程竣工验收报告还应附有以下文件:(1)施工许可证。(2)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三)本规定第五条第(二)、(三)、(四)、(九)、(十)项规定的文件。(四)验收组人员签署的验收意见。(五)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应附有质量检验和功能测试资料。(六)建设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相关文件。建设单位应当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按照《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备案验收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