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技术服务费如何缴纳个税?

法律分析:1。个人提供的技术服务属于劳务费用范畴,应缴纳个人所得税、增值税和增值税附加:

1,营业税=100000*5%=5000元,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5000*(7%+3%)=500元。

2.个人所得税=100000*(2-3)%(当地情况)

二、增值税及附加的计算

1,增值税(税率3%)增值税= 100000/(1+3%)×3% = 2912.62。

2.增值税加城建税(税率城市为7%或县城为5%)=增值税× 7% = 203.88。

月税收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65438+万元,不需要额外缴纳教育费。

3.个税计算(应纳税额打八折后税率为40%,扣除7000)

100000/(1+3%)×(1-20%)×40%-7000=24067.96

* * *已缴税金额=27184.46。

由于增值税以应税产品的增值税为征税对象,同时又必须保持同一产品税负的一致性,因此,从应税产品的总体税负来确定适用税率是增值税税率设计的一大特点。一般可以根据增值税抵扣法,同时使用增值税税率和增值税抵扣率来计算税款。

现行增值税实行产品比例税率,税率分为8%、12%、14%、16%、18%、20%、21%、23%、26%、30%、43%、30%。大部分产品的税率是在原工商税和产品税的基础上通过换算确定的,部分产品的税率是在原税的基础上适当调整的。

分类

(1)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货物,税率为13%,但下列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二)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0%:粮食、食用植物油、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液化石油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制品、图书、报纸、杂志、饲料、化肥、农药、农业机械、农膜、农产品以及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

(3)纳税人零税率出口货物;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4)纳税人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税率为13%。纳税人也从事不同税率的货物或应税服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实施条例》第六条规定的个人所得范围:

(一)工资、薪金所得,是指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其他与受雇或者受雇有关的收入。

(二)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劳务取得的所得,包括设计、装饰、安装、绘图、化验、检测、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翻译、审稿、书画、雕塑、影视、录音录像、表演、演出、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等。

(三)稿酬所得,是指个人以图书、报纸、期刊形式发表其作品取得的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是指个人提供专利、商标、著作权、非专利技术的使用权以及其他特许权取得的所得;提供著作权使用权的收入不包括稿酬收入。

(5)营业收入是指:

1.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者和合伙企业的个人合伙人的生产经营所得,来源于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

2 .依法从事办学、医疗、咨询等有偿服务活动的个人;

3.个人从企事业单位承包、租赁、分包、转租取得的所得;

4 .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是指拥有债权、股权的个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是指个人出租不动产、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是指个人转让有价证券、股权、合伙企业财产份额、不动产、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九)偶然所得,是指个人中奖、中奖、彩票中奖及其他偶然性质的所得。

个人所得难以界定应税所得项目的,由国务院主管税务机关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