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一语文考试作文
1当第一条鱼厌倦了生活在泥水中,被五颜六色的土地所诱惑,挣扎着从泥水中爬上岸,这就是好奇心。
当第一只猿厌倦了在树上爬来爬去,对陆地的平坦环境感兴趣时,它试图爬下树,迈出第一步,这也是好奇心。
当我们出生时,好奇心一直伴随着我们。我们的眼睛为什么会眨,星星为什么会闪烁,太阳为什么会发光,为什么会这样那样,一大堆原因引起了我们的好奇心。
然而,好奇心并不是孩子的专利,对未知世界的探索伴随着人的一生。古人云:“路漫漫其修远兮,吾乃修远也。我会为此上下其手。”只是表现了人类因为好奇而去探索真理和光明的艰辛。
人的好奇心有强有弱,俗话说“浅滩捉鱼龟,深海捉龙。”
好奇心不要过分强烈。就像鲁迅先生写的那样——是好奇心驱使邻居们去听祥林嫂的哭诉,是好奇心驱使人们饶有兴趣地观看“杀人节目”,是好奇心驱使阿q“革命”。但这些只能称之为“好奇”,而“心”并不存在。这样,“好奇”就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也就失去了真正的意义。那么,不,就这样吧!
好奇心不能弱。又见人生之间——机遇流逝的太微弱,不足为奇;如果一个苹果砸到你的头,你会感觉到你的头并把它抬起来。它太弱了,不足为奇。如果是更多的话,想想除了牛顿的发现还有没有别的。也许,你会成为第二个牛顿;.....等等,有了心,却失去了“好奇心”,所以,没有,就这样吧!
好奇心是一把双刃剑。为了寻找过去的点点滴滴,考古学家们踏上了探索之旅;为了看广汉蟾宫的风景,人类飞到了月球;为了发现另一个世界,哥伦布发现了新大陆。一切都来源于人的好奇心,也是好奇心让人去寻找另一种快乐。但另一种好奇心却把人带入了黑暗的深渊。好奇的人为了满足一时的快感,走上了吸毒的道路;为了寻求自己一时的享受,好奇的同学走进了“黑网吧”的深渊;为了新时代的好奇心,我们有时会把自己引入死胡同。我们必须掌握好自己心中的这把“双刃剑”。
所有的世界和众生都需要我们的好奇心去发现和探索。但是,要有个度。
记忆中的农历五月初五,房间里只有粽子的香味,这也许注定了我与粽子的不解之缘。
在我很小的时候,最期待的就是端午节,外婆总是忙着包粽子,我站在一旁饶有兴趣地看着,以为自己这辈子最大的乐趣就是:看着外婆娴熟的动作,缠绕芦苇叶,包括糯米,用绳子绑好,这样一个有棱角的粽子就完成了。看着看着就有点不耐烦了,于是也学着我奶奶的。只是芦苇叶没有卷好,而且满是漏洞,使得粘满一地的糯米在绑绳子的时候手忙脚乱。我不知道该怎么办。这时,奶奶笑着手把手地教我,于是形状各异的饺子就从我手里“诞生”了...
当粽子的香味飘满屋子的时候,我迫不及待地品尝自己包的饺子,心里充满了喜悦。
大一点的时候,没时间看奶奶包粽子。我只是一直等到褐色的种子飘香,此时的心情却不一样了。有一次,我天真地问奶奶:“为什么要给屈原送粽子?”奶奶笑着说:“他很善良,很爱国。好人永远值得纪念。”于是,我对屈原的品质和精神内涵有了初步的了解。你也可以轻轻背诵《离骚》、《九歌》,品尝香醇醉人的端午粽子,静静欣赏历史的沧桑与变迁,然后在心里默默感受劳动人民的淳朴与善良。这真的很有趣:
现在端午节,不能在家和父母团聚。回想起小时候包粽子的趣事,回想起奶奶的话,回想起我随着年龄的增长对屈原的理解,心里顿时百感交集,一阵甜蜜突然涌上心头。
偶尔去年端午节回家,奶奶还在忙着悄悄弯腰。就像我很小的时候,我学着我奶奶做粽子,所以我有方形棕色粽子,凌粽子和子母粽子...我仔细一看,比以前漂亮大方多了。“人老了,东西也比以前干净多了!”奶奶笑了。
我尝了尝自己做的汤圆,一种熟悉的味道涌上心头,像汤圆里的糯米一样纯粹专一,又像芦苇叶一样清香脱俗!
我站在大厅里,透过雄伟的猩红色望向天空。浮云把不安拖走,藏在金灿灿的宫墙外。
当孟佳演奏给秦王听时,我隐约听到了些什么。荆轲,我没听说过,嬴政却满意地点了点头,宣布他进来。庙里传出层层呼唤,我努力直起身子看,终于看到了他。只是个书生。我也这么认为他后面跟着一个胆小的少年。还有,这大殿庄严肃穆,是野蛮人能踏足的吗?鄙夷之余,我又转念一想,这个荆轲倒是有几分胆色,如此沉稳的气度,怕不是普通人。不出我所料,男孩在进庙之前就已经吓瘫了。荆轲毕恭毕敬地恳求,秦王欣然同意,但那种焦虑却像附骨的坏疽,啃噬着我的心。
一声尖叫剥去了我身上的冷汗。画面差,但现在是。一切都发生在一瞬间。秦王虽然断袖而逃,但我还是担心向前。我愣住了——我是担心秦王的安危还是担心荆轲遇刺?
秦王在我身边逃了好几次。正殿之上不得携带武器,侍卫在宫墙之外,大臣们束手无策。那一刻我看到荆轲几乎成功了,他还是那个样子。只有仔细分辨,才能看出他眼中的巨大愤怒。这个时候,他已经不是一个学者或者谋士了,我在他身上看到了他所承载的一切。它既不是荣耀,也不是奢侈,而是世界上贫穷和不甘的命运的集合。有了这个休息,我有一种理解荆轲的感觉。
但是变化也是突然发生的。夏武切扔出的药袋把荆轲打翻在地,秦王向我走来。我的心紧紧扭成一团,我看着他使劲扔,而刀刷刷的风,钉在我身上。
我没有痛苦,我甚至没有看到秦王是如何拔剑的。我的世界只剩下荆轲了。我手足无措地看着他被秦王砍,拜倒在我脚下。看到他最后说些狂妄自大,鄙视秦王的话,我不知所措。我被警卫刺死,血溅在脸上。
嬴政因为惊吓过度,回到内殿休息。侍卫把荆轲的尸体收拾干净,大臣们唯恐避之不及,蜂拥出宫。似乎大厅里只剩下我和破碎的承诺。
流动的云朵早已不见,取而代之的是殿外的一抹红霞,红得像荆轲的血。我隐隐约约听到远东传来一声悲鸣,像是给荆轲的丧歌。
我后悔没有早点认识荆轲。他的无畏和冷静,他的细心和冷静,都让我感动。可惜这个世界上,像他这样孤注一掷,不辜负自己一生的人很少。
永别了,荆轲。
一棵小树说:“让我生长在一个阳光充足的位置,我很快就会给你提供一束绿叶。”
一缕花说:“让我飘到人群中,我会给人们带来美好的心情。”
五线谱上的音符写着:“让我站在车站所在的地方,我将为你谱写一曲甜美的旋律。”
画板上的颜色写着:“让我住在适合我的地方,我会给你看一幅完美的画。”
一位古代哲人说:“给我一个支点,让我站在合适的位置,我就能撑起整个地球。”
世间万物都有自己的位置,他们也需要自己的位置。就连垃圾也不例外。环保主义者一再告诉世界,垃圾是一种放错地方的资源。可见地段是吸引人的,但吸引人的地段不是任何一个有兴趣的人都能想到的。
屈原投汨罗江自尽,一代文豪从此销声匿迹,因为他没有在腐败的楚国朝廷中赢得应有的地位。李白行走江湖,游历山川,朝露斜照相伴,以麻黄卷为友,也是因为争权夺利的朝廷没有离开他的位置;蒲松龄厌倦了官场,隐居在山野。《聊斋志异》这本书反映了一些人的狰狞面目,也是因为他的前半生没有找到自己的位置...千里马本身的品质固然重要,但没有睿智的伯乐,千里马只能像普通的马一样老死在马厩里;和名将一起驰骋沙场,建立丰功伟绩,只能是遥不可及的幻想。志愿自己的人,是在努力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但在现实生活中,一些有立场的人,因为不能把自己和人民放在正确的位置上,就堕落了,甚至被毁灭了,令人心痛。日历里有很多持仓得失的例子,供参考。苏秦挂六印,纵横组合;关颐武和百里奚相提并论,为国家的繁荣做出了不平凡的贡献。诸葛亮在马谡误用失街亭,从而又一次错失了夺取中原的大好时机。
如果鲁迅是个医生,那就太可怕了——他可以治疗身体上有病的人,却不能治疗精神上有病的人。他弃医从军,唤醒和激励了一个又一个革命者,给后人留下了不可估量的精神财富和文化遗产。可以说,对自己立场的正确选择造就了鲁迅。
人性的弱点总是暴露在现实面前,人如果不能认清这一点,就会逐渐走入堕落的深渊。然后,面对死亡,你会表现出那种胆怯,成为周围人的话题。如果你足够幸运没有死,你会失去一切。回到你刚出生的时候,你周围的一切都变得陌生,你会冷漠,孤傲,孤独。面对其他人的时候,你会觉得陌生和遥远,因为你认不清他们,陌生人的概念就在这一刻诞生了。
但是,如果一个人在你坠入深渊的那一刻接住了你,你会觉得时间是多么美好,你愿意帮助别人,即使你不认识他们。
在我们的世界观里,没有陌生人这种东西。如果我们说一个陌生人,世界上所有人对你来说都是陌生人,包括你的亲人朋友。因为人们总是习惯把从未蒙面的人称为陌生人。但是,在你出生之前,你见过你的父母吗?
放眼整个宇宙,不知道有多少颗行星。既然我们人类生活在同一个星球上,是同一个生物,为什么不能把每个人都当成自己的亲人朋友呢?从人性的根源来说,我们每个人天生自私,对周围的一切都有防备。但是,我们应该理性的看待这些。我们是有意识的生物,应该多了解这个世界。所以,陌生人只是我们意识创造出来的一个词,在这个世界上是不存在的。
但是,我不怀疑人类社会本身也有一些黑暗丑恶的东西。从人类社会诞生的那一天起,黑暗社会就注定伴随着人类直到死亡。所以,我们在把别人当亲人朋友的同时,至少要保证自己不受到伤害。听起来很矛盾,但是如果我们不能在这个世界上生存,又怎么能把别人当亲人呢?
有时候,我也向往古人所谓的“大同社会”。在我的印象中,应该是最理想的社会。但那也需要我们的思想道德境界上升到一个更高的层次。基于此,我们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应该改革。当然除了自私和贪婪,也是很难做到的。但是,我觉得如果能实现的话,那么我们的社会就离古代人口所说的“大同社会”不远了。
夏天的清晨,露珠翻着白眼,我家的鸟儿早早起床,唱着美妙的歌。我最喜欢的是小欢,一只美丽的牡丹鹦鹉。它戴着一条金色围巾和一条橄榄色图案的橙色围巾。穿着深绿色燕尾服,用黑色蕾丝装饰,里面有一件绿色小背心。它挂着一副白色墨镜,嘴巴红红的,弯得像鱼钩,尖尖的。一双尖尖的小爪子紧紧的抓着栏杆,真是乖巧又机灵。
玫瑰正攀缘在我花园的篱笆上。盛开的野蔷薇有的是粉红色的,有的是红色的。一阵风吹来,它们欢快而优美地起舞。这时阳光越来越亮,其他的花也想凑热闹。有像喇叭一样的薰衣草牵牛花,有白色的绣球花,有鲜红的海棠,有爱喝水的粉色凤仙花,有纤细的粉色荷花...把整个花园打扮成一个大美女。
天气越来越热了。中午的时候,知了不停地大声鸣叫,好像在拼命地叫:“热,热,热”。地上连蚂蚁都看不到。他们都躲起来乘凉了。
院子里的狗一动不动地躺在树荫下,吐着长长的舌头喘着粗气。就连勤劳的小蜜蜂也懒洋洋地飞着,好像飞得快翅膀就会着火似的。五颜六色的蝴蝶躺在草地上,翅膀微微颤动,好像累坏了。
这个时候最开心的就是水里的小鱼了。虽然是下午最热的时候,但它们却快乐地游着,突然,甚至跃出水面,在空中划出一个完美的弧线,落入池塘。鱼鳞在明媚的阳光下闪闪发光,金色、红色、白色、黑色、蓝色、银色,各种形状,令人眼花缭乱。
这是一个五彩缤纷的夏天,各种生命在这个时候都异常灿烂,让人感叹这个季节最旺盛的生命力。夏天会把火热的爱洒在大地上,凝结成千上万种颜色,让整个夏天五彩缤纷!我看着眼前的这一切,突然觉得头顶烈日带来的闷热一扫而空,心情从当时的烦躁变成了安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