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行业工程设计资质——资质改革的新标准

市政工程设计资质标准

校准

(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1.信誉能力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二)净资产6000万元以上。

(3)具有1以上行业甲级资质。

(4)近三年每年向工程勘察设计缴纳增值税15万元以上。

2.主要工作人员

(1)主要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注册职业资格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15年以上工程设计经历,近10年内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过2项以上大型项目工程设计。

(2)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勘察设计工程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除外)资格或勘察设计工程系列高级职称人员65,438+050余人,其中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勘察设计工程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除外)资格人员30余人。

3.工程性能

近10年独立完成6项以上大型项目工程设计,并已竣工投产。4.科技水平

(1)拥有3项以上工程设计相关专利;或在过去10年内,采用正向建筑信息模型(BIM)或数字工厂(DF)技术完成3项以上从方案设计到施工图设计的中型及以上项目工程设计,并已竣工投产。

(2)近三年科技活动经费支出每年达到营业收入的3%以上。

(3)近10年,主编或参与编写过两部或五部以上工程勘察设计国家和行业工程建设标准、规范。

(2)工程设计行业资质

1.工程设计行业甲级

1.1信用能力

(1)是独立的企业法人,或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

(二)净资产600万元以上,或者合伙企业投资600万元以上。

(3)近三年每年缴纳给工程勘察设计的增值税在200万元以上。

1.2关键人员

(1)主要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注册职业资格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10年以上工程设计经历,且在10年内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过2项以上应用行业大型项目工程设计。

(2)主要专业技术人员数量符合应用行业资质标准中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规定的要求。

(3)主要专业技术人员人员配备表中规定的人员中,主导专业的注册人员和非注册人员应在近10年内作为专业技术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主持过3项以上应用行业中型及以上项目的工程设计。各主导专业除申请民航行业甲级资质外,还应具有10年内作为专业技术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主持过2项以上应用行业大型项目工程设计的专业技术人员。

1.3项目绩效

65,438+00年内独立完成的工程设计项目应满足相应工程设计类型的考核要求,每种设计类型的业绩应为大型项目65,438+0项以上工程设计或中型项目2项以上工程设计,并已竣工投产。

2.工程设计行业乙级

2.1信用能力

(1)是独立的企业法人,或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

(二)净资产300万元以上,或者合伙企业投资300万元以上。

(3)近三年每年缴纳给工程勘察设计的增值税在50万元以上。

2.2关键人员

(1)主要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注册职业资格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10年以上工程设计经历,且在10年内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过3项以上应用行业中型及以上项目的工程设计。

(2)主要专业技术人员数量符合应用行业资质标准中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规定的要求。

(3)主要专业技术人员人员配备表中规定的人员中,主导专业的注册人员和非注册人员应在近10年内以专业技术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身份主持过2项以上应用行业中型及以上项目的工程设计。

2.3项目绩效

除申请民航行业乙级资质外,近10年独立完成的工程设计项目应满足相应工程设计类型的考核要求,各设计类型业绩应为中型及以上工程设计1以上,并已竣工投产。

(3)工程设计专业资质

1.工程设计甲级

1.1信用能力

(1)是独立的企业法人,或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

(二)净资产300万元以上,或者合伙企业投资300万元以上。

(3)近三年每年缴纳给工程勘察设计的增值税在50万元以上。

1.2关键人员

(1)主要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注册职业资格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10年以上工程设计经历,近10年内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过2项以上应用专业大型项目的工程设计。

(二)主要专业技术人员数量符合应用职业资格标准中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规定的要求。

(3)重大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中规定的人员中,主导专业已注册人员和未注册人员应在10年内作为专业技术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主持过3项以上应用专业中型及以上项目的工程设计,其中,各主导专业应在10年内具有1专业技术人员。

专业技术负责人主持过2项以上大型专业项目工程设计。

1.3项目绩效

10年内独立完成中型及以上项目工程设计2项以上,并已竣工投产。

2.工程设计专业乙级。

2.1信用能力

(1)是独立的企业法人,或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

(二)净资产654.38+0万元以上,或者合伙企业投资654.38+0万元以上。

2.2关键人员

(1)主要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注册职业资格或中级专业技术职称,10年以上工程设计经历,近10年内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过3项以上应用型专业工程设计。

(二)主要专业技术人员数量符合应用职业资格标准中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规定的要求。

(3)主要专业技术人员人员配备表中规定的人员中,主导专业的注册人员和非注册人员应在近10年内作为专业技术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主持过2项以上申请专业项目的工程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