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知识产权局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河北省知识产权局设五个内设机构:
(1)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议、机要、档案、信息、安全、保密和信访工作;承担政策研究、政府信息公开、财政事务、行政事务、网络管理等工作;组织知识产权宣传;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组织、人事、离退休干部等工作。
(2)法律部。
负责起草与专利相关的知识产权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组织实施专利确认和侵权判定标准;依法处理和调解专利纠纷,查处假冒专利和冒充专利行为。
(3)保护协调办公室(专利代理机构)。
承担全省知识产权保护的组织协调工作,承担完善知识产权执法协作机制工作,负责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工作;承担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相关工作;受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委托,受理专利申请,办理专利许可合同和专利登记簿副本的备案。
(4)专利管理处。
制定并实施专利管理的政策和措施;制定规范专利技术交易的办法和措施;指导和规范知识产权无形资产评估;制定专利代理中介服务体系发展、监督和管理的政策措施。
(5)规划发展处。
制定全省专利工作发展规划;指导和监督专利信息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制定并组织实施知识产权教育培训工作计划;拟订知识产权涉外工作政策;负责研究国外知识产权发展趋势和涉外知识产权问题;开展专利工作的联络、合作和交流活动;负责专利统计。
党委(人事部)。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