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通过专利CPC客户端退还专利费用

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的规定,专利申请等程序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现对专利申请费的退还作如下解释:申请人多缴、错缴或者重新缴纳专利费用的,自缴纳之日起一年内,经专利局核实后予以退还。超过一年后提交的,一般不予退还。申请人也可以在已经支付了某个节目的费用,但实际上该节目并未开始的情况下要求退款。例如,申请人在缴纳实质审查请求费后,在实质审查前撤回申请或者申请被视为撤回,可以请求退还实际审查费。但是,因申请费缴纳不足而视为撤回申请的,不得要求退还已缴纳的部分申请费。因为申请程序已经从受理开始,在申请被受理后,也取得作为外国优先权和国内优先权基础的权利和其他权利,当申请被视为撤回时,申请程序结束。办理各种没有期限要求的手续。视为未提出手续的,除项目变更备案费外,其他费用均可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