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申请应遵循的四个基本原则

专利申请的四个基本原则是:书面原则、优先权原则、最先申请原则和时效原则。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专利持有人或权利人可以依法向专利申请机构提交相应的书面材料。并且要求专利优先权的,应当在申请时作出书面声明。

法律依据

1年6月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六条。

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应当提交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权利要求书等文件。

第三十条

申请人要求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优先权的,应当在申请时提出书面声明,并在自第一次申请之日起16个月内提交第一份专利申请文件的副本。

申请人要求外观设计专利优先权的,应当在申请时提出书面声明,并在三个月内提交第一份专利申请文件的副本。

申请人逾期未提交书面陈述或者未提交专利申请文件副本的,视为未要求优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