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权、商标权和特许经营权

?当今社会,我们经常听到这样的词:专利权、商标权、特许经营权!那么这些词到底是什么意思呢?它们到底代表了什么?我来给你详细解释一下这些话吧!

专利权:政府授予发明的创造者在一定时期内制造、使用和销售该发明的专有权。发明受专利权保护。取得发明权的是由自然规律引发的新的科技成果,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①新奇。指申报项目中国内没有或国外有但未公开的创造性技术内容;

②先进性。截止申请日,申报项目在创造性、科技水平、性能、技术经济指标等方面的综合水平,以及对推动科技进步的作用和意义,优于国外现有同类技术;

③实践证明是可以应用的。是指获奖项目的成熟度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一是已实现中试或同等规模,二是已通过产品鉴定或验收,三是已广泛应用于科研、生产和国防。

?商标:商标是一个特殊的法律术语。一个品牌或品牌的一部分,经政府有关部门依法注册后,称为“商标”。商标受法律保护,注册人享有专有权。国际市场上的著名商标往往在许多国家注册。根据我国《商标法》规定,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集体商标、证明商标,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如果是驰名商标,会受到跨类别法律的保护。

特许经营:特许经营是特许人与受许人之间的一种合同关系,特许人在受许人的经营中提供或有义务保持对商业诀窍和培训领域的持续兴趣;被特许人的业务是在特许人拥有和控制的相同标识、商业模式和流程下开展的,被特许人用自己的资源投资经营。特许经营是特许人以特许经营合同的形式授权被特许人(特许经营者)使用自己的商标、商号、产品、专利、技术秘密、配方、经营管理模式等无形资产,按照特许人统一的经营模式从事经营活动,并向被特许人收取费用的一种经营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