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诈骗的对象是什么?

(1)签订虚假购销合同骗取货物。有的伪造文件、合同与对方签订合同,有的伪造银行或其他部门的保函,有的伪造银行汇票以合法身份与对方签订合同,有的盗用单位空白支票,用无效支票或空白支票引诱对方签订合同,有的以洽谈业务、订货、帮他人推销产品为由与对方签订合同,等等。作案人行骗时,多是隐瞒真实身份,利用对方急于推销自己产品的心理,以先提货后付款为由,骗取货物。然后低价出售货物,侵吞货款,或将货物用于还债、抵押等。(2)虚构货源,签订空头合同,骗取货款。有的伪造上级部门的虚假批准文件作为货源,有的伪造提单作为货源,有的抓住对方急需某种货物和商品的心理,有的口头编造货源,有的故意给对方看不属于自己的却谎称是自己的货,或者根本没有货可看,有的以伪造的买卖合同作为货源欺骗对方等等。(三)伪造身份,签订虚假合同,骗取他人预付款或者定金的。用这种方式行骗的人有两种心理:一是只要拿到预付款或定金,就成功了;二是他们先拿到预付款或定金,有可能的话再继续骗取货款,但不能就这么走了。(4)利用诱饵开路,骗取他人钱财。为了达到骗取对方巨额财物的目的,有的犯罪分子以支付部分预付款为诱饵,一旦将对方的钱财置于白记的控制之下,就卷款潜逃,有的则通过部分履行合同骗取对方信任,诱使对方进一步按照合同交付财物,采取放长线、钓大鱼等诈骗手段骗钱骗物。(五)签订虚假合同,骗取他人活动、利益或者特许权使用费等。这些人互相签订合同的真正目的,不是为了骗取货物、货款,也不是为了骗取定金或预付款,而是为了一次性骗取各种名义的费用,只要拿到这笔财产,就灰溜溜的走了。这些人通常会伪造自己的身份和证件,声称可以购买急需的物资,或者以帮助对方销售产品为诱饵,写对方签订了虚假的买卖合同。(6)以联合经营、投资、合作等名义。,与他人签订合同行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