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专利申请的缺点
法律分析:1。个人申请专利,专利权属于个人,与公司无关,容易出现专利纠纷;此外,在某些地区享受政府资助时,资助标准也低于公司,公司申请的权益归公司所有。而且在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公司上市定价等方面。,公司通常是专利权人,相对容易操作。
2.个人申请不利于品牌推广,公司申请有利于企业品牌推广和后期融资。
3、个人申请可享受减免,部分地区有政府资助;公司在某些领域可以享受政府补贴、优惠评审、申报高新技术企业、专利质押等。从成本上看,似乎个人应用更好,但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公司上市定价等方面。,公司通常是专利权人,相对容易操作。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申请专利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没有单位或者个人在申请日以前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且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或者公告的专利申请文件中的。
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能产生积极效果。
本法所称现有技术,是指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为公众所知的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