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年费收取标准
目前专利年费缴纳标准如下,但当事人可以申请减免专利年费。减免的条件和内容可参照以下法律规定。
1.发明专利
1-3年900
4-6岁1200
2000年7至9岁
10-12 4000
13-15 6000
16-20年8000
2.实用新型
1-3年600
4-5年900
6-8岁1200
9-10 2000
3.设计专利
1-3年600
4-5年900
6-8岁1200
9-10 2000
法律依据:《专利年费减免办法》第四条。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为个人的,可以请求缓缴85%的申请费、发明专利申请的审查费和年费以及80%的发明专利申请的维持费和复审费。
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为单位的,可以请求缓缴发明专利申请的申请费、审查费和年费的70%,发明专利申请的维持费和复审费的60%。
两个以上个人或者个人和单位同时申请专利的,可以请求缓交发明专利申请的申请费、审查费和年费的70%和发明专利申请的维持费和复审费的60%。
两个以上* * *单位同时申请专利的,专利费用不予减缓。
第五条专利申请人在提出专利申请的同时,可以请求缓缴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五种费用。专利局受理专利申请后,申请费不减缓。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只能请求延期缴纳尚未到期的费用,并且应当在有关费用缴纳期限届满之日前两个半月提出延期缴纳费用的请求。
第六条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请求减费的,应当提交减费请求书,必要时应当附具相关证明文件。
减费请求书应当由所有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签名或者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