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专利制度标准专利申请的第一阶段:文件和资料
标准专利申请的第一阶段必须提交以下文件/材料:
以专利表格号提交记录请求。P4;已发表的指定专利申请的副本;发明的中英文名称;中英文版本摘要;申请人的名称和地址;如果你不是在指定专利申请中被指名为申请人的人,你必须提交一份解释申请权利的陈述和证明文件;(例如转让文件的副本);如果指定专利申请未包含发明人的姓名,则应提交一份说明,指明被认为是发明人的人;要求优先权的,应当写明提交优先权申请的国家或者地区、优先权申请号和提交优先权申请的日期;如果您打算要求非损害性披露,您必须说明披露该发明的指定展览或会议的名称和地点,该展览或会议的开幕或开始日期,以及该发明首次披露的日期;中国香港的送达地址;需要提供的相关资料和文件的翻译。如果委托代理人,代理人必须提供在中国和香港的居住地址或经营活动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