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在购置固定资产时如何进行分录?

事业单位购置固定资产是入账方法;

1.增加固定资产时,相应增加非流动资产基金,按固定资产成本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科目;此外,根据实际支出金额,借记“业务支出”、“专用基金——修理和购置基金”等科目,贷记“零余额账户金额”和“银行存款”等科目。

2.事业单位固定资产需要计提折旧的,借记“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科目,贷记“累计折旧”科目。

3.事业单位处置固定资产时,通过“待处置资产盘盈损失”科目进行核算,即将固定资产及相关累计折旧的账面余额转入“待处置资产盘盈损失”科目,相关非流动资产资金的账面余额在报告批准处置时转入“待处置资产盘盈损失”科目。处置过程中产生的收入、损失和费用,均通过“待处置资产的损失和溢余”科目核算。

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管理和核算与企业有很大不同。遇到时一定要区分清楚,避免与企业固定资产核算产生混淆和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