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申请涉外专利

法律分析:涉外专利是申请国外专利的另一种方式,主要是通过国内代理或第三方代理。

申请涉外专利:

1.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都是《巴黎公约》的成员国。根据《巴黎公约》关于优先权的规定,任何成员国在申请发明或实用新型后,向其他成员国申请时,可享有12个月的优先权,申请外观设计时可享有6个月的优先权。

2.《专利合作条约》(PCT)是巴黎公约下的专门条约,由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管理。

3.国家直接向外国申请,不要求优先权。此外,有些国家或地区不是巴黎公约和PCT的成员国,只能根据本国法律的要求提出专利申请。例如,台湾省不是PCT成员,中国大陆和台湾省不支持优先权。

4.申请欧洲专利授予公约,该公约于1973年10月5日在慕尼黑签署,并于1977年10月7日生效。

5.申请欧洲联合设计* * *从2003年4月1日起,欧盟的工业品外观设计将通过单一安全保护系统进行注册。提交的工业品外观设计注册申请将由OHIM进行短期审查,注册证书将在大约三个月内颁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应当提交请求书、说明书、摘要、专利权等文件。请求书应当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名称、发明人的姓名、申请人的姓名和地址以及其他事项。说明书应当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描述,以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实现为准;必要时应附附图。应当简要说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要点。权利要求书应当以说明书为依据,清楚、简要地限定专利保护的范围。对于依赖遗传资源的发明创造,申请人应当在专利申请文件中说明遗传资源的直接来源和原始来源;申请人不能说明原始来源的,应当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