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权的变更需要履行以下哪一个程序?
你好,
以下是国家知识产权局对专利权变更处理方来信的回复。
变更机构应当办理备案事项变更手续,由新的机构办理。(65438+表格背面有说明和注意事项。填写后用挂号信邮寄到北京市海淀区蓟门桥西土城路6号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接待处。邮政编码:100088。(2)按要求支付备案项目变更费。在专利局公布的专利收费标准中,描述项变更费是指每件专利申请申报描述项变更的费用。除非另有规定,描述项目的变更费应在提出请求之日起一个月内缴纳;期满未缴纳或未缴足的,视为未提交说明项目变更申报。委托新机构支付改签费,50元。(3)申请人(或专利权人)变更专利代理机构的,除填写《变更描述项声明》外,还应当提交由全体申请人(或专利权人)签名或盖章的原专利代理机构撤销声明和新专利代理机构授权委托书。(4)一件专利申请的多项内容同时变更的,只需要声明一次;多项专利申请的同一描述项发生变更的,即使变更内容完全相同,也应当提交各自的描述项变更声明。(5)如果你的专利申请是电子的,需要提交电子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