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公告!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的发展战略
4月4日,东莞召开科技创新全面推进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工作会议,制定出台了《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粤港澳大湾区发展战略全面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和第一批***11配套政策措施。
11配套政策解读(部分)
东莞市培育创新型企业实施办法
梯度培育:遴选一批创新型百强企业和瞪羚企业,推动一批国家和省R&D规划技术重点领域取得突破,培育一批在科技创新板或创业板上市的企业,打造一批行业隐形冠军,打造“百强企业-瞪羚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的创新型企业培育梯队,推动东莞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
实施意见六大突破
创新型城市的开放创新、协调发展、全局创新、链条创新理念贯穿整个政策,同时吸收借鉴了我省“科技创新12”和国内相关先进城市的经验做法,* * *形成目标要求、重点任务、保障措施三部分。
重点任务分为:构建源头创新、技术创新、成果转化和企业培育、支撑创新创业环境四大创新体系,***20条措施。
政策创新的突破点:
一是高标准建设松山湖材料实验室。支持建设未来创新示范工厂和成果转化产业区。
第二:组织卡脖子技术和颠覆性技术攻关。建立技术创新项目库,按照长期培育、动态调整、小起步、逐步加码的方式给予支持。
第三:推动新R&D机构“提质增效”。推动新R&D机构的“二次革命”,实现自我造血。通过“提质增效改革方案”的新R&D机构可以获得进一步的支持和资助。
第四,培育创新型百强企业。评选出100家创新R&D能力强、创新人才聚集、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成果转化效益好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为创新培育企业100强。加强渗透服务,支持企业建立R&D协调机制,争取承接更多国家和省重点R&D资助项目,培育行业“隐形冠军”。
第五,以创新推动强镇建设。鼓励有工作基础、有实施条件、有积极性的镇街规划建设创新强镇。鼓励创新型城镇大胆探索,重点引进高端产业化人才,搭建特色平台载体,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培育高新技术产业和龙头骨干企业。
第六:引入战略科学家团队。围绕东莞五个领域十个重点行业,主动走出去,挖掘各行业领军人才,重点对接香港高校创新资源。探索建立产业战略科学家高水平智库,吸引更多人才到东莞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支撑东莞经济高质量发展。
《东莞市建设创新型强镇实施办法》
创新强镇:镇镇联动建设强镇,推动镇街更加注重科技创新,将区域发展规划与创新体系紧密结合,提升我市基层创新治理水平,强化创建国家创新型城市的制度支撑。对通过验收的镇街,授予“东莞创新强镇”称号,视建设效果给予不超过500万元的奖励;对验收不合格的镇街,将根据工作进展收回剩余资金,并取消创新强镇相关政策倾斜。
让我们一起期待东莞大发展后的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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