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的间接融资有
公共债务融资是指在证券市场公开发行债券,目前包括公司债券、短期融资券和未来将发行的公司债券。发债的利弊介于上市和银行借款之间,也是一种比较实用的融资手段,但关键是选择合适的发债时机。在选择发债时机时,要充分考虑未来利率的趋势预期。债券种类很多,国内常见的有公司债、企业债、可转债。对公司债的要求相对较低,而对企业债的要求相对严格。只有国有独资公司、上市公司和两个国有投资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才有发行资格,对企业的资产负债率和资本金有严格限制。可转债只能由重点国企和上市公司发行。
发债融资具有还款周期长、附加限制少、资金成本低等优势,但手续复杂,对企业要求严格。而且我国债券市场相对清淡,交易不活跃,发行风险高,尤其是长期债券,面临较大的利率风险,缺乏风险管理的金融工具。目前民营企业很难通过公开渠道获得债务融资,应主要考虑非公开债务融资。
非公共债务融资包括银行贷款、政府贷款、信托贷款以及企业和个人贷款。
银行贷款是银行作为经营主体,按照信贷规则经营,要求资产安全和资金回报,风险取决于资产质量。由于责任链和追索期长、信息不对称,信贷融资被少数决策者对项目的判断所主导,将风险积累推向未来企业间接融资的道路。信贷融资需要发达的社会信用体系的支持。银行贷款是企业最常用的融资渠道,但银行的基本做法是“爱贫爱富”,以风险控制为原则,这是由银行的业务性质决定的。就银行而言,一般不愿意承担太大的风险,因为银行在借款时没有索取利润的权利,所以不愿意向有风险的企业或项目借款,即使有很高的预期利润。相反,实力强、收入或现金流稳定的企业受到银行的欢迎。
与其他融资方式相比,银行贷款主要有以下缺点:一是条件苛刻,限制性条款太多,手续太复杂,费时费力,有时可能一年都跑不完;二是贷款期限比较短,长期投资很少能贷到款;三是贷款额度比较小,很难通过银行解决企业发展所需的全部资金。
尤其是处于初创期和创业期的企业,贷款风险大,投资创业很难获得银行贷款。信托贷款是指信托机构在国家规定的范围内,以信托存款等自有资金向自行审批的单位和项目发放的贷款。信托贷款根据委托人是否提出具体要求可分为两类:A类信托贷款和B类信托贷款;根据贷款用途,可分为固定资产信托贷款、流动资金信托贷款和临时流动资金信托贷款。信托贷款的利率一般高于银行贷款,但信托贷款相对于银行贷款的一个重要优势是双方签订贷款协议,手续简单,机制灵活。信托贷款适合于那些企业经营状况和资产状况良好,需要更灵活的贷款的企业。
法律依据:
民法
第四百四十条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
(一)汇票、本票和支票。
(二)债券和存单。
(3)仓单和提单;
(四)可转让的基金份额和股权;
(五)可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
(6)现有和未来的应收账款;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质押的其他财产权利。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归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七百三十五条融资租赁合同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和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