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类档案包括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的档案,家庭档案和个人档案。
根据文件内容的性质,它可以分为:
文书档案、人事档案、诉讼档案、会计档案、科技档案、军事档案、外交档案、司法档案、经济档案、工商企业注册档案、教学档案、艺术档案、手稿档案、案件档案、普查档案、地名档案、城建档案、商标档案、专利档案、房地产档案、财务档案、涉外工程档案、宗教档案等。
文件保护的基本要求:
1.1档保护的内容应包括外围护结构的保温隔热、温湿度要求、防潮、防水、防阳光和紫外线辐射、防尘、防污染、防虫(霉、虫、鼠等。)和安全注意事项。
1.2温湿度要求要根据档案的重要性和载体区别对待。
1.3声像、缩微胶片、电子文件等非纸质档案库的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的相关规定外,还应根据使用和保管的特殊要求进行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