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应该保护什么产权和知识产权?

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知识产权是指对人类智力劳动所产生的智力劳动成果的所有权。它是根据各国法律在一定时期内授予符合条件的作者、发明人或成果所有者的专有权利。一般认为包括版权和工业产权。

著作权(Copyright)是指作者和其他著作权人对创作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依法享有的人身权和财产权,工业产权是指权利人享有的专有权,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商标、服务商标、制造商名称、商品来源或原产地等。

第一,立法保护是指国家通过立法赋予民事主体知识产权及相关精神利益,并给予其法律上的约束性保护。

其次,行政保护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对当事人某些严重违反知识产权法律的行为给予行政处罚,并将某些知识产权授权给权利人的行政行为。

第三,司法保护是指通过司法途径保护知识产权。

第四,知识产权的集体管理组织保护,即较弱的知识产权人组成一个组织来维护自己的利益和影响,该组织将代表他们处理知识产权保护的相关事宜。

第五,知识产权权利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自我救济。知识产权权利人或其他利益相关方设立专门从事知识产权法律或管理事务的部门,制定知识产权战略,确定一系列保护知识产权、避免他人侵权的具体措施和手段。

第六,舆论导向保护,通过正确合理的知识产权保护舆论导向,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氛围。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第五条因专利侵权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发生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侵权地包括:被控侵犯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产品的制造地、使用地、许诺销售地、销售地或者进口地;使用专利方法的地点,以及根据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的使用、许诺销售、销售和进口的地点;制造、许诺销售、销售和进口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行为发生地;实施假冒他人专利行为的场所。上述侵权行为的侵权结果发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