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的专利费什么时候开始计算?

法律分析:每年的专利费从申请日开始缴纳。授予专利权当年的年费应当在专利局发出的授予专利权通知书指定的期限内缴纳,以后的年费应当在前一年度期满前一个月内预缴。期满前一个月内未缴费的,专利局给予一个月的宽限期。如果到期后一个月内未支付费用,将产生滞纳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四十三条,专利权人应当自被授予专利权的当年起缴纳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