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期高校教师职业行为的十大原则是什么?

第一,坚定政治方向。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支持领导和贯彻教育方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或其他场合,不得有损害权威或违背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

第二,自觉爱国守法。忠于祖国,忠于人民,遵守宪法原则,遵守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第三,传播优秀文化。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真善美,传递正能量;不得通过课堂、论坛、讲座、信息网络等渠道发布或转发错误观点,不得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不良信息。

第四,专心教书育人。落实以德育人的根本任务,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因材施教,取长补短;不得违反教学纪律,敷衍教学,不得擅自从事影响教育教学的兼职和有偿行为。

五、关爱学生。对学生严格要求,诲人不倦,真诚关心学生,对学生严格要求,做学生的良师益友;不得要求学生从事与教学、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无关的事务。

第六,坚持言传身教。为人师表,以身作则,举止文明,作风正派,自重自爱;不与学生发生任何正当关系,严禁任何形式的猥亵或性骚扰。

7.遵守学术规范。严格学习,戒浮躁,潜心提问,勇于探索,坚守学术良知,反对学术不端行为;不得抄袭、篡改、盗用他人学术成果,不得滥用学术资源和学术影响力。

八、坚持公正廉洁。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光明磊落;不得在招生、考试、晋级、考证、录用和绩效考核、岗位招聘、职称评定、评奖评优等工作中,弄虚作假。

九、坚持廉洁自律。严于律己,廉洁从教;不索取或者收受学生和家长的财物,不参与学生和家长出资的宴请、旅游、娱乐休闲活动,不利用家长资源谋取私利。

十、积极贡献社会。履行社会责任,贡献聪明才智,树立正确的义利观;不得徇私舞弊,擅自利用学校名称、校徽、专利、场所等资源谋取个人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