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专利权原值654.38+0.5万,累计摊销654.38+0.2万,转让费4万。
根据所提供的信息,可以处理以下条目:
1.转让的专利权原值为1.5万元,也就是说之前计提的累计摊销额为1.2万元,即专利权净值为3万元。
借:累计摊销-专利权1.2万元。
借:专利权净值3000元。
贷款:专利权原值为15000元。
2.转让费4万元,即专利权转让后,获得的费用为4万元。
借方:现金4000元
贷款:收入-技术许可费4000元。
这样就完成了专利权转让的录入处理。需要注意的是,上述条目只是一种可能的处理方式。根据实际情况,可能还有其他因素需要考虑。建议咨询会计专业人士或相关机构,确保账务处理符合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