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审的三种情况如何复议?

1.预审的三种情况如下:

1.对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2.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依法取得的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应当先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3.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税务机关必须先按照税务机关的税务决定缴纳或者解缴税款、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然后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四条对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向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向国务院申请裁决,由国务院依照本法规定作出终局裁决。

2.如何重新考虑?

1,确认执法机关对你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一般来说,执法机关已经向你送达了具有决定性的法律文书,比如:处罚决定书、强制措施通知书等。如果遇到不依法执法的机关,记得保留执法机关实施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视频或照片)。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规定,申请行政复议的期限为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应当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确认,方可提起复议。超过60天的,应说明逾期原因,是否仍在合理期限内。

3.写行政复议申请书,提交一式三份。

4.收集复议所需材料,包括:个人身份证复印件(两面都需要复印)、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证据材料。有人认为行政复议和诉讼中的举证责任应该倒置,企业不需要提供证据。这是一个错误的想法。有力的证据可以帮助你更快更好的解决行政纠纷。

5.向法定复议机关(一般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上一级机关或者政府)递交复议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可以当面递交,也可以邮寄。复议机关将在5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答复。接受的时候会有接受通知,不接受的时候会有拒绝通知。

复议机关在作出决定前认为需要补充证据的,还会发出补正通知书,申请人必须按要求在规定期限内提交证据,否则视为放弃复议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