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成果转化的六种方式

科技成果转化的六种方式如下:

1,自行投资实施转型

指科技成果的所有者(或持有者)进行科技成果转化。R&D实力强的企业往往以这种方式实施科技成果转化。R&D部门开发出相关成果后,生产销售,获取市场回报。

2.向他人转让科技成果。

指科技成果所有权人向科技成果受让方转让科技成果,受让方实施科技成果转化。一般双方签订知识产权转让协议。交易的客体是科技成果中的知识产权,可以包括专利、专利申请权、软件著作权等。,以及技术秘密。

科技成果转让后,转让方收取转让费,不再是科技成果的所有者;受让方向转让方支付转让费,成为科技成果新的所有者。

3.许可他人使用科技成果。

是指许可合同中,科技成果所有权人授予被许可人使用该科技成果的权利,使被许可人取得实施该科技成果的权利(否则就是非法侵犯科技成果所有权人的知识产权)。

4.以该科技成果为合作条件,与他人共同实施转化。

它是以市场为导向,政府为驱动,多元主体合作进行的技术创新。常见的做法是高校提供早期科技成果,技术先进性高,但成熟度不够。

并发挥科研和人才优势,负责持续研发,企业将发挥资金和市场优势,负责提供中试固化、生产线、实验场地等条件,围绕目标客户需求开展后续试验、产品试制定型、工艺开发、市场推广。

合作转化在发达国家的科技成果转化中应用广泛,包括委托开发和合作开发两种转化模式。前者是企业根据发展需要委托有能力的科研机构和高校进行项目研发;后者是企业与科研机构、大学合作开展的新技术研发活动。

5、以科技成果进行投资,转换股份或投资比例。

是指科技成果所有者将科技成果的知识产权作为资本投资于企业,取得企业的股权(股份),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共享经营收益和风险。

科技成果作价投资=科技成果转让+折股/投资比例,即分为科技成果转让和有转让收益的投资两种行为,是技术转让和投资同时进行的行为。

6.协商确定的其他方式。

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并购、技术转化、技术咨询、技术开发、技术服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