垄断企业的管理思维
以电信业的发展为例。如果某个城市有几家电话公司,每家电话公司都要花费巨大的投资来建设一个通信网络,而每家公司的电话通信网络由于各自的技术特点,很难相互连接,每个电话用户只能使用一家公司的通信网络。因此,在几家电话公司分散经营的情况下,进行重复建设将需要巨额投资。如果由电话公司垄断运营,既能保证技术的统一,又能避免重复建设,资金的投资效率和利用效率都得到提高。这种情况是自然垄断行业发展初期形成垄断市场的重要原因。但是,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通信网络相互利用的技术壁垒不复存在,电信业不能再实行高度垄断经营,必须引入适度竞争,促进其健康发展。在现代社会条件下,电信业的高度垄断经营只能损害消费者和社会的利益,阻碍电信业自身的健康发展。遗憾的是,目前国内很多电信运营商和一些政府官员还停留在电信发展初期的认识层面。有学者在对美国电信业的发展进行历史考察后指出,美国电信业的“自然垄断”并非与生俱来。西联和美国电话电报公司(AT&T)的垄断局面是在美国的竞争环境下形成的,伴随着电信业中期发展的一系列技术发明和创新以及漫长的法律诉讼和专利权经营权谈判。[1]“有权进入”是早期电信行业的游戏规则。这种“进入权”是私人的、自主的、不可侵犯的。产权的变化影响和改变市场结构,最终形成自然垄断的局面,而不是国家垄断。因此,垄断势力不仅与竞争者竞争,而且与国家竞争激烈。伴随着垄断局面的形成,调整和规范市场竞争秩序的法律制度也在不断完善。
就中国而言,公用企业的垄断有其不合理的原因。[2]从文化上看,中国有“官营”为特殊经济的经济传统,从汉代的“盐铁官营”到清代的“洋务运动”,无不带有官营垄断的色彩。1949以后的计划经济时代,通过国家权力实现生产资料公有制,很多行业被国家垄断。这种通过革命而非竞争实现的垄断,并不代表市场经济的必然逻辑。国家计划代表国家意志,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在这种制度安排下,不可能有反垄断法,只能服从国家意志。可见,自然垄断理论不能成为我国公用企业垄断的辩护理由。1.行业市场表现低迷。
由于缺乏竞争,我国公用企业所在的自然垄断行业的资源配置效率受到直接的负面影响,行业或企业利润率低或不合理,价格不能正确反映市场供求关系。公共企业为了维持再生产或保证发展,往往凭借其垄断地位将自己的负担转嫁给用户和消费者,行业的社会效用大打折扣。比如邮电部-中国电信一次性将建设费用分摊给用户。20世纪90年代,许多城市的电话安装成本上升到4000-5000元,因此扩大电话容量的投资很大程度上转移到了消费者身上。由于竞争压力不大,收了这么高的初装费,但电信局的服务质量并没有太大变化。从产业组织和企业内部绩效来看,在我国自然垄断行业中,普遍存在国有资产高消耗、低效益、低效率运营的现象。
2.行业内市场结构不合理,公用企业运营落后。
没有市场规则,我国公用企业由政府直接控制,是政企高度融合的特殊企业,具有市场运作和行业管理相结合的双重法律地位。因为他们在一定范围内拥有行政垄断权,实际上是政府垄断企业。美国经济学家斯蒂·格里兹曾指出,政府企业不必在意破产,通常也不必考虑竞争。作为管理公共企业的官僚,他追求的最大目标是机构的最大化,而不是运行效率的最优化。再加上信息的不完全和不对称,导致了公共企业的低效率。[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