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我国发明专利的审查过程。
答: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发明专利申请后,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专利法规定的,自申请日起18个月后予以公布。发明专利申请自申请日起3年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随时提出的请求进行实质审查;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认为必要时,可以自行对发明专利申请进行审查。经实质审查发现不符合专利法规定的,应当通知申请人,要求其在指定期限内陈述意见或者修改其申请。申请人陈述意见或者进行修改后,仍认为不符合专利法规定的,应当予以驳回。经实质审查未发现驳回理由的,应当授予发明专利,颁发发明专利证书,并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