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更改专利申请日期

法律分析:由于邮戳不清,专利局以收到日为申请日,或者申请人认为专利局设定的申请日有误,申请人可以提供挂号回执或者其他寄送申请文件的证据,要求专利局更正。经核实,专利局可以变更申请日。

对于已经提交的专利申请,申请人本人或者经专利局审查后发现说明书中有附图说明,但未提交或者遗漏附图的,申请人可以在收到专利局的补正通知后主动提交或者在指定期限内提交。按照要求提交附图的,以该申请最后一次提交附图的日期为申请日。申请日期变更的,专利局应当及时通知申请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三十四条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发明专利申请后,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本法规定的,应当自申请日起满18个月后予以公布。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的请求早日公布其申请。

第三十五条自申请日起3年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随时提出的请求,对该申请进行实质审查;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未请求实质审查的,该申请视为撤回。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认为必要时,可以自行对发明专利申请进行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