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交年费可以补专利吗?

专利未缴年费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缴纳。具体来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专利权人应当自被授予专利权的当年起缴纳年费。未按时或者足额缴纳年费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将通知专利权人自应当缴纳年费之日起6个月内缴纳,并同时缴纳滞纳金。滞纳金的数额是按超过规定缴费时间每超过1个月,加收当年全额年费的5%计算。如果在六个月期限内缴纳年费和滞纳金,可以维持专利权。

但是,专利权人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发出缴费通知之日起六个月后未缴纳年费的,专利权因未缴纳年费而终止,此时不能恢复专利权。

因此,是否未缴纳专利年费,以及缴纳的期限和条件,需要参照具体的法律规定和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的通知来确定。建议在接到相关通知后,尽快办理补缴事宜,避免因未缴纳年费而导致专利权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