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玩行业的税率是多少?

税率取决于拍品的“原产地”。自2007年5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加强和规范个人取得拍卖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开始实施。新规则将地段分为两类,并根据各种情况拟定了不同的计税方法。这一法律法规的颁布,立即成为收藏拍卖行业的热门话题。近日,记者就此事采访了各省市地税局,了解到早在1997,国家税务总局就出台了关于个人书画拍卖的规定。今年的通知,无非是结合近年来拍卖市场的情况,对个人通过拍卖收取的税款进行了较为详细的规定,将进一步规范拍卖市场,但不会像一些收藏者担心的那样,对拍卖市场产生重大影响。对个人拍卖收入征税并不是什么新规定。很多收藏者认为,5月1日实施的《通知》是一个新规定,个人拍卖所得税的征收是一个新生事物。但其实早在1997,国家税务总局就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书画作品、古玩拍卖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但通知只有几个字,不够详细,不具备操作性,所以直到去年在北京“试验”时才真正实施。近年来,云南拍卖行业持续火热,去年趋于稳定。很多个人通过拍卖行获得了巨额利润,却没有有效缴纳相关税费,履行个人纳税义务。虽然省市地税局根据国家规定,对个人拍卖收入按利润的20%计税,但具体数额没有统计,因为这个数额只占全部个人所得税的极小比例。收藏家和作家“各有各的税。”通知中,个人拍卖收入应分两种方式征税。简单来说,作者拍卖自己的文学作品和收藏者拍卖自己的收藏品时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是不一样的。根据《通知》,“拍卖作者文字作品手稿原件或者复印件取得的所得,以其转让所得减除800元(转让所得不足4000元)或者20%(转让所得超过4000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照‘特许权使用费’(注:指纳税人提供或者转让专利、非专利技术、商标、著作权等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也就是说,如果一个作者拍卖自己文字作品的手稿原件或复印件,收入3000元,那么他必须缴纳的税是:(3000-800)×20% = 440元;如果利润为654.38+万元,那么需要缴纳的税款为:(654.38+万-654.38+万× 20% )× 20% = 654.38+0.6万元。另一种情况是,“个人拍卖除文字作品原稿、复印件以外的其他财产的,以该财产的原值和合理费用(指拍卖财产时纳税人按照规定实际支付的拍卖费<佣金>、鉴定费、评估费、目录费、证书费等费用)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按照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比如某藏家买一件瓷器,花了6.5438+万元(原值),后来在拍卖市场上得了6.5438+05万元。他的个人所得税是:(654.38+05万-654.38+万-相关合理费用)× 20%“原值”定义为“祖传”“祖传”。根据《通知》的规定,“财产原值是指出卖人个人取得的拍卖物品的价格(以合法有效证件为准)。具体来说就是:1。通过商店、画廊等渠道购买拍卖物时实际支付的价格;2.为拍卖实际支付的价款和为拍卖支付的相关税费;3.通过祖传方式征集拍卖物所发生的费用;4.拍卖物捐赠给他时产生的相关税费;5.通过其他方式取得的,参照上述原则确定财产原值。“纳税人不能提供合法、完整、准确的财产原值证明,不能正确计算财产原值的,按照转让所得的3%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拍卖物品经文物部门鉴定为境外返还文物的,按照转让所得的2%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也就是说,如果某收藏者拍卖自己收藏的瓷器,获得654.38+万元,但不能提供有效的原始凭证,那么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654.38+万×3%=0.3万元。事实上,由于很多收藏者无法出具有效的原值证明,在《通知》颁布之前,在北京、上海等拍卖市场相对繁荣的城市,一些拍卖单位直接按照转让收入的3%为委托人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通知》颁布后,由拍卖单位负责按规定代扣代缴税款,并按规定向拍卖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税务机关:调整征税方式将规范拍卖市场。一些收藏家和拍卖行对该通知的颁布感到担忧。他们认为,在目前艺术品市场不景气的情况下,对拍卖征收个人所得税,无疑会增加收藏拍品的难度和成本,并可能导致更多收藏者通过私人渠道进行交易。对此,各省市地税局相关人士均表示,由于我国拍卖行业发展相对落后,规章制度尚不完善,艺术品拍卖尚不成熟。因此,不排除《通知》颁布后,少数卖家为了获得更多收益,会选择私下交易避税,或者提高拍卖底价,将损失转嫁给买家。但长期来看,不会对拍卖行产生负面影响,因为拍卖行交易的价格是公开透明的,同时拍卖物品在公开展示和拍卖中可能会增值,可能比卖家自己的估价高出几倍甚至上百倍,进一步扩大知名度,进一步提升和确认作品的市场价格。另一方面,在拍卖过程中依法纳税,会给卖家更全面的法律保护。一旦发生纠纷,会提供比私人卖家更有效的法律依据,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私下交易的卖家在法律上也有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义务,但由于监管制度不健全,目前税务机关只能对进入拍卖市场的交易进行监管。总之,《通知》的出台不会大幅度改变拍卖行业的现状,反而会使拍卖市场更加规范,起到良好的引导作用。《关于加强和规范个人取得拍卖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的发布,让云南拍卖市场十分担忧。一时间,全国的拍卖行业和藏家都引起了不小的轰动。有的地方,比如浙江,冷静对待,有的地方,比如南京,认为一旦对艺术品拍卖的委托方(即卖方)征税,必然助长“虚增”的成交价。然而,天津的一些拍卖公司担心一些收藏家可能会采取更多的私下交易来逃避税费。为了收藏拍品,拍卖公司不得不在佣金方面做出让步...那么云南的拍卖公司和艺术品拍卖的卖家是如何看待《通知》对自己和整个文物艺术品拍卖市场的影响的呢?云南省拍卖行业协会副会长、云南收藏拍卖有限公司总经理王琨表示,在《通知》下发之前,由于国家对文物艺术品拍卖市场的相关法律不健全,就收藏而言,依法只向卖方收取10%的佣金,向税务机关缴纳的主要是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而没有代扣拍卖收入的个人所得税。通知下发后,征收将严格依法纳税。为了操作方便,以后除了向卖家收取10%的佣金,还会收取3%的个人所得税。”对个人的拍卖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是非常好的,而且根据通知,应纳税额不高,”王琨说其实国外早就实行了,大概是2%到6%。短期来看,这样的规定可能会对艺术品市场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但从宏观角度来看,非常有利于艺术品拍卖市场的进一步规范,能够有效清理一部分急功近利的投资者。“规范市场和影响: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拍卖公司总经理表示,他们刚刚得知国家税务总局的通知,在公司组织了学习和讨论。此前公司也是按行业规则收取约10%的佣金,主要向税务机关缴纳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国家规范个人取得拍卖收入和征收个人所得税对拍卖市场和企业的影响一分为二。“总经理认为,一方面,收税肯定会导致藏家私下交易的增加,对拍卖市场造成一定影响,但另一方面,收税无疑对规范艺术品拍卖市场有积极影响。税收会增加拍品的收藏难度。Astor是一家去年成立的拍卖公司。本月24日至27日,他们将在翠湖宾馆举办首次艺术品拍卖。由于拍卖是在通知下发后不久举行的,公司还专门向税务机关咨询了个人所得税的征收问题,但目前尚未得到回复。雅仕德总经理侯清然表示,收税对拍卖企业和拍卖市场都不是一件好事,因为由于费用的增加,拍卖企业将很难从收藏者手中拿到拍品,尤其是价值高的拍品,因为收藏者可能会因为收税而选择私下交易或观望。□画家观点拍卖可以提升画家的知名度。罗建华(画家,昆明市美术家协会副主席)虽然我舍不得卖我的画,但我的书画作品也参加了拍卖。现在我还没有仔细了解文物艺术品拍卖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新规定,但据我所知,进入拍卖市场的画家,如果以后卖画,就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但我还是会支持拍卖,因为一方面可以提高画家的知名度,另一方面有助于提高画作的价格。同时,云南艺术品拍卖市场的发展和成熟需要每一位书画家和艺术家的支持。陈少康(民间工艺美术家,云南首批工艺美术大师之一)不会因为收税而被排除在拍卖市场之外。云南建水无釉紫砂陶器是一种传统的陶瓷工艺,已有700至800年的历史。陈少康来自陶瓷世家,有着几十年的专业经验,对建筑用水和制作陶瓷的技艺有着全面的掌握。他设计制作的“塞笔筒”、“青铜仿台灯”等紫砂陶器,古朴典雅,既保持了建水紫砂陶器的优秀工艺传统,又有所创新,受到各界好评。作为一个优秀的民间工艺美术家,人们经常会对陈少康的紫砂陶器赞叹不已,但陈少康还没有参与拍卖。”现在文物艺术品市场逐渐升温,目前参与拍卖的书画家相对较多。相信很快包括陶瓷艺术家在内的各类艺术家都会加入到艺术品拍卖市场中来,各类艺术本身以及文物艺术品的拍卖市场都会得到长足的发展。至于收税,从新规定来看,数额不是很大,不排除拍卖市场是一个很好的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