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驳回复审需要多长时间?
根据我国《专利法》第41条规定,负责专利复审的委员会受理和审查复审请求,并作出决定。请求复审的案件主要包括不服初审和实质审查程序中驳回专利申请的决定而请求专利复审的案件。专利复审程序仅适用于专利申请人,复审时间必须在收到驳回通知后3个月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专利复审程序包括形式审查、预审、合议审查和复审决定四个阶段。
一、专利复审程序的形式审查
专利复审委员会收到请求人提交的复审请求后,首先进行形式审查。形式审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复审请求的对象、复审请求的期限、复审请求人的资格、复审费用、复审理由、复审请求的格式和内容要求、必要时的专利代理人委托书等。
二、专利复审程序的预审
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61条的规定,专利复审委员会需要将通过形式审查的复审请求书(包括所附的证明文件和修改后的申请文件)送交作出驳回决定的原审查部门进行审查。这种检查是预检查。根据《审查指南》第四部分第二章第3.1节的要求,除特殊情况外,原审查部门通常需要在收到案卷后一个月内完成并作出“审查前意见”。
三、专利复审程序的合议审查
在合议审查过程中,合议组对审查请求、申请文件以及原审查部门的预审意见进行了综合研究。
在合议组审查中,合议组一般只审查驳回决定所依据的理由和证据。
但是,合议庭发现审查文本存在可以驳回的缺陷,并附有在作出驳回决定前已经告知申请人的其他理由和证据的,或者存在驳回决定中未指出的或者与驳回决定中指出的缺陷性质相同的明显的实质性缺陷的,可以对相关理由和证据进行审查,经审查,应当根据该理由和证据作出维持驳回决定的审查决定。
此外,合议庭可以介绍其技术领域的常识或者补充技术词典、技术手册、教科书等其技术领域的常识证据。
四。专利复审程序的复审决定
复审决定书由审判长根据合议庭的表决结果撰写,由合议庭全体成员签名,必要时由专利复审委员会主任或副主任批准,以专利复审委员会的名义发送给复审请求人。复审决定涉及的专利申请已经公开的,专利复审委员会将予以公开。对于这些应当公示的复审决定,结论是维持原驳回决定的,复审请求人不服提起诉讼并当庭受理的,在法院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复审决定将与法院判决书一并公示。这本书将一起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