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能帮我总结一下300字左右学习专利法的收获?

(一)重视和加强专利工作,增强专利保护意识。

专利制度是知识产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专利工作是适应世界贸易组织规则的客观要求,是我国融入世界经济全球化的迫切需要。充分利用知识产权制度杠杆,实施技术创新工程,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提高技术创新水平和经济竞争力,进一步增强专利保护意识和法制观念,有效保护知识产权,维护专利权人和创新者的合法权益,打击侵权行为。

(2)加强和规范企业专利工作,促进企业技术创新。

要认真贯彻国家知识产权局和国家经贸委关于《企业专利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精神,加强对企业专利工作的宏观指导和协调,指导和帮助企业建立健全专利管理制度。有条件的企业可以配备专职专利工作人员,设立专门机构。其他企业可以根据工作需要,指定承担专利工作的机构和专职或者兼职人员。要鼓励和支持企业依托高校、科研院所等社会技术力量,开展以专利为目标的技术创新活动,推进企业专利工作。

(3)加强专利执法,有效保护知识产权。

县专利管理处应当加强专利执法,及时掌握情况,依法查处专利违法行为,及时有效地处理专利纠纷。构成犯罪的,应当及时移交公安机关查处。专利管理部门在查处案件时遇到阻碍或者抗拒执法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依法查处。工商、质量技术监督等执法部门要积极支持专利执法。

(四)鼓励专利发明创造,加快专利技术的转化、应用和产业化。

对有市场前景的专利技术和产品,特别是发明专利,优先推荐和申报国家、省、市、县级新产品计划和技术创新项目。对高新技术产品,优先推荐和申报省、市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为鼓励单位和个人申请专利、应用和实施专利技术,加快专利技术的转化和应用,奖励专利授权和专利实施。奖励项目的具体规定如下:

1,专利授权奖。对本县当年已授权专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奖励标准为:每项国内外观设计专利200元,每项实用新型专利500元,每项发明专利1500元,每项国外授权专利3000元。专利授权奖励中,属于职务发明创造的,奖励给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部分不低于50%(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其中,已获得省、市奖励或补助,但省、市奖励或补助低于上述标准的,按上述标准补足;超过上述标准的,不再重复奖励或补助。

2、实施专利奖励(不含产品包装中的外观设计专利)。自专利申请之日起至专利被授予后前三年,单位或个人连续一年通过实施专利技术(含该专利技术)增加税收65438+万元以上或增加销售额1.5万元以上的,给予0.2万元至0.5万元的奖励。发明人或者设计人对企业专利实施做出重要贡献的,可以奖励奖励金额的30%。

3、专利示范(试点)企业奖。列入国家专利示范(试点)企业的单位,一次性奖励2万元;列入省级专利示范(试点)企业,一次性奖励10000元;列入市(地)专利示范(试点)企业,一次性奖励0.5万元;列入游仙专利示范(试点)企业的单位,一次性奖励0.3万元。对同时列入两级以上专利示范(试点)企业的单位,按最高等级发放奖金,不再重复奖励。

(五)切实保护专利权所有单位和发明人、设计人的合法收入。

要认真落实技术要素参与收益分配制度,支持、鼓励和推动专利技术有偿转让或作价入股。专利权人可以通过股票期货、期权或者其他方式奖励专利技术的发明人或者设计人。

(六)设立专利专项资金,加大对专利工作的支持。

县财政每年安排一定数额的专利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实施专利补贴、奖励和专利执法管理所需资金。具体数额由县科技部门提出,报县人民政府批准,由县财政审计部门监督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