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时申请整机和整机中关键部件的专利是分案申请吗?
为防止专利权人一次付款申请两项专利的保护,或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需要分别申请。
(1)原权利要求包含两项以上不符合单一性要求的发明。
(2)修改后的申请文件中增加或者替换的独立权利要求与原权利要求中的发明不一致。
例如,包括产品、制造方法和用途的申请,经过检索和审查,发现该产品是已知的,该产品制造方法的其余独立权利要求和该产品用途的独立权利要求显然不可能具有相同或者相应的具体技术特征,因此需要进行修改。
上述情形的分案可以是申请人主动要求分案,也可以是申请人根据审查员的要求分案。需要指出的是,分案申请的提出是申请人的自愿行为,因此审查员只需要要求申请人将不符合单一性要求的两项以上发明变更为一项发明,或者变更为属于一个总发明构思的两项以上发明。至于是否对修改后的其余发明提出分案申请,完全由申请人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