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指导条件

教授对博士生指导条件的评价

1.有培养研究生的经验,培养过至少两个研究生。

2.能够坚持正常工作,承担起实际指导博士生的责任。

3.有学术团队协助我指导博士生,研究生质量不错。

4.具有教学经验,承担或正在承担一定工作量的本科或硕士课程。

5.申请担任博士生导师的青年教授(1972后大学毕业),除具备上述条件外,一般应具备博士学位。在国内外至少培养过一名硕士研究生或协助指导过博士论文。拓展信息论文、课题和科研项目的具体要求

1.近五年在国内外核心期刊发表论文至少8篇(第一作者或其指导的研究生为第一作者)或正式出版学术专著。发表的论文或专著多次被同行引用或获省部级以上二等奖。

2.目前承担国家或部(省)级重点科研项目或重点研究课题,负责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或其他具有重要价值的研究项目。研究经费不低于3万元(单个基础研究项目不低于654.38+0.5万元)。

3.近五年内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至少五篇(第一作者或本人指导的研究生为第一作者),或正式出版学术专著,或具有重要技术成果的论文或专著多次被同行引用或获得省部级二等奖,并注册有两项省部级或国家级成果或两项发明专利(已授权)。

4.目前承担国家或部级重点科研项目或重点研究课题,负责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或其他具有重要价值的研究项目,研究经费不低于6万元。

博士生导师应是在本学科有较深学术造诣的教学和研究人员,其学术水平在国内本学科处于前列,在某些方面接近或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一般具有教授职称,也有优秀的副教授和讲师担任博士生导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