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专利侵权纠纷有管辖权的是
法律解析:当事人请求处理专利侵权纠纷(以及调解专利纠纷)的,由被申请人所在地或者侵权行为发生地的部分管辖。两个以上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都有管辖权的专利纠纷案件,当事人可以向其中一个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提出请求;当事人向两个以上对该专利工作有管辖权的部分提出请求的,最先接受请求的部分对该专利工作有管辖权。对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的管辖权有争议的,由上级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指定管辖;无* * *配合上级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指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十七条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八条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
(二)在本地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第19条高等法院的管辖权
高级人民法院管辖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第二十条最高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二)应当由法院审理的案件。
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其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的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管辖的,由各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