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的可专利性意味着什么?

技术的可专利性是指一项技术必须满足专利的“三性”要求,即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其中包括:

1.新颖性是指该技术不属于现有技术;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在申请日以前都没有就同一技术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且在申请日以后公布或者公告的专利申请文件中有记载的。

2.创造性是指同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的技术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的技术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3.实用性是指技术可以制造或使用,并能产生积极的效果。

在此基础上,这项技术可以申请专利。专利权人经授权后,可以享有法律赋予其的专有权利,包括: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或者进口其专利产品,不得使用其专利方法和使用、许诺销售、销售或者进口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外观设计专利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许诺销售、销售或者进口其专利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