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行政诉讼的判决类型
1,知识产权民事诉讼
(1)知识产权侵权诉讼
除了侵犯我国《民法通则》界定的民事权利外,还包括《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即侵权)
(2)知识产权所有权诉讼
关于知识产权所有权的诉讼简称所有权纠纷。
(3)知识产权合同诉讼
因知识产权的取得、转让和使用而产生的纠纷,在取得过程中与所有权诉讼重叠。
2.知识产权行政诉讼
(1)由国家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判决引起。
专利权和商标权需要行政机关确认的。根据相关知识产权法律规定,当事人不服的,可以向行政裁决机关(即专利复审委员会和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不服复审决定(实质是行政裁决)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二)由国家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引起的。
在知识产权的确认、转让和使用过程中,确认机关依据有关知识产权法律对当事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包括行政决定、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行政相对人不服提起行政诉讼的。
(3)地方知识产权治理机关的行政执法造成的。
对于拥有知识产权执法权的地方各级知识产权管理机关,可以对侵犯知识产权等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和调解。相对人对处罚或者调解决定不服的,可以向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3、知识产权刑事诉讼
我国刑法规定,只有以下七种行为构成知识产权犯罪:
(1)假冒注册商标罪
(2)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
(3)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
(4)假冒他人专利罪
(5)侵犯著作权罪
(6)销售侵权复制品罪
(7)侵犯商业秘密罪
律师可以在知识产权刑事案件中协助被害人(权利人)报案和启动公诉程序,可以代理被害人自诉,也可以担任犯罪嫌疑人的辩护人。
4.知识产权仲裁
主要在知识产权合同纠纷中,特殊情况下,在所有权或侵权纠纷中可以根据事后约定选择仲裁。
在此,也希望大家认真对待知识产权,不要随意侵犯知识产权。任何被发现侵犯知识产权的人也可以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