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公证需要哪些材料?
(一)所需材料:办理房地产继承公证,公证机关应当要求当事人填写公证申请表,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
法定继承应提交:
1,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及其复印件;
2.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其他代理人需要提交代理资格证明;
3.继承财产的产权证;
4.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5.法定继承人已经死亡的,需提交死亡证明和亲属关系证明;
6.被继承人的婚姻、父母、子女及相关亲属关系的证明;
7.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明和材料;
b .立遗嘱人应提交:
1,前款第1、2、3、4项规定应当提交的证明和材料;
2.死者的遗嘱;
3.有被执行人的,提交被执行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
4.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明和材料。
经审查,上述证件和材料真实、完整,符合《公证程序规则(试行)》的规定。公证处受理、登记和办理公证。
(二)、流程:
1.前往“注册信息及验证协议”窗口办理信息注册及网上验证手续;
2.到“房地产估价”窗口办理估价手续;
3.到“公证”窗口办理公证手续;
4、到“私人交易”窗口办理交易手续;
5、到“契税、印花税”窗口缴纳印花税;
6、到“产权登记发证”窗口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更名手续。
案例:李老师的母亲几年前去世,在荔湾区周门街留下一套房子给她的三个兄弟姐妹。李小姐的三个兄弟姐妹都拥有产权,经过协商,打算出售这套房子。房子卖了,房子的主人必须改名。财产继承手续复杂繁琐,让李小姐无所适从。最后,通过委托中介公司,经过大约1个月的手续,李先生终于顺利解决了房子的产权问题,同时房子也很快找到了买家。
原来,房产继承的手续必须经过房屋评估、继承公证、申请产权登记等程序。已领取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所有权人死亡后,其法定继承人可以申请房屋继承登记。一般步骤如下:
1.房屋评估:首先,房屋的市场价值必须由评估公司进行评估。评估公司会根据房屋所处的路段、坐向、楼层、楼龄等重要因素进行专业的价格分析和物业价格评估,确定准确的物业市场价格。
2.继承公证:申请人到房屋所在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领取继承公证书。办理公证时,须提供房屋所有权人的死亡证明、法定机关出具的法定继承人名单、房屋原所有权人立的遗嘱(如有),同时提交遗嘱原件。部分法定继承人自愿放弃继承权的,必须出具放弃财产的承诺书。
3.房屋测绘:申请人必须到房产测绘部门办理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手续,领取测绘成果或图纸,才能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4.继承登记:申请人持房地产产权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等证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填写不动产产权登记申请书并提交上述资料后,办案人员受理并出具回执。所有资料审核完毕后,发放变更后的所有人的房产证。
5.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涉及房屋权属的事项经法院判决、裁定或调解的,须提交法院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实地测绘后发现房屋有改建或违章搭建的,必须报规划部门审批或处理决定。...& gt& gt
问题二:办理继承公证需要带什么材料?办理法定继承公证必须提交的材料如下:1。当事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社会保障卡等其他身份证明;2.代理人代为申请的,须提供有效公证书及委托人、代理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社会保障卡等其他身份证明;3.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和户口注销证明;4.财产所有权证明和财产清单;5.死者配偶、子女、父母的亲属关系证明。如果是第二法定继承,还应提供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的亲属关系证明;6.法定继承人已经死亡的,需提交其死亡证明、婚姻状况证明、配偶、子女、父母的亲属关系证明;7.法定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除在公证处当面表示意思表示外,还应当提交经过公证的放弃继承权声明。
问题三:遗产公证需要哪些材料?需要办理继承公证。根据法律规定,继承公证必须是:①所有法定继承人亲自到公证处,提交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二)放弃继承的,继承人应当亲自到公证处办理放弃继承声明公证书或者向住所地公证处提交放弃继承声明公证书原件;③死者(你父亲)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死亡销户单原件;(四)房地产为房屋的,提交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⑤遗产按全部遗产的2%收取;⑥亲属证明由死者(死者)的配偶、子女、父母组成,可由死者(你父亲)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也可由村(居)委会出具,并由乡(镇)人民签字盖章(原件)
问题四:办理继承公证需要提供哪些材料?(1)填写公证申请表;(2)提供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如医院死亡通知书、骨灰证明、火化证明等。)和身份证;(3)提供被继承人遗留财产的证明。如房产证、存单、股票等。(4)继承人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5)提供申办延续权的亲属关系证明(可从网站下载并由继承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居委会、街道办事处或村委会、镇* * *加盖审核意见章);(6)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申报人应亲自到公证处或居住地公证处办理放弃公证;(7)继承人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到公证处办理的,应提供经过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委托其他继承人办理;(8)立遗嘱人应当提供合法有效的遗嘱。
问题五:遗产如何公证,需要哪些手续?立遗嘱确定继承人就行了,必要的话公证一下。
问题6:办理房产继承公证需要哪些材料,办理公证的流程1。办理房产继承公证需要哪些材料?公证处应要求当事人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和材料:(1)应提交继承合法公证书:1、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及其复印件;2.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其他代理人需要提交代理资格证明;3.继承财产的产权证;4.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5.法定继承人已经死亡的,需提交死亡证明和亲属关系证明;6.被继承人的婚姻、父母、子女及相关亲属关系的证明;7.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明和材料;(2)提交遗嘱继承公证:1、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及其复印件;2.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其他代理人需要提交代理资格证明;3.继承财产的产权证;4.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5.死者的遗嘱;5.有被执行人的,提交被执行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6.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明和材料。经审查,上述证件和材料真实、完整,符合《公证程序规则(试行)》的规定。公证处受理、登记和办理公证。二、不动产继承公证申请流程1,申请与受理。当事人向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申请书,提供相关材料。公证处应当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2.复习。公证机关(公证员)询问当事人,查阅有关材料,进行其他相关调查,审查公证对象的真实性、合法性;2.专业评估公司对继承的财产进行评估,以确定其确切价值;3.办理公证手续,出具公证文书。公证机关根据审查结果,决定是否出具公证书;4.凭公证书、房产证、身份证等相关材料缴纳契税、印花税;5.持相关材料到被继承房产所在地房管部门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更名手续。
问题7:房产继承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和证件?1.诉讼时应提交被继承人的房产证、死亡证明、继承人的亲属等证明。2.继承人之间没有争议。按房管部门规定办理过户的,须提交公证或法律文书方可办理。房产继承涉及的问题很多。建议你描述清楚,电话联系律师。
问题8:办理已故父母财产继承,需要带哪些材料到公证处?一是房产继承需要公证,否则房产部门一般不会更名;2.申请房产继承公证时,当事人需要提交以下材料:1。提供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如医学死亡证明、户籍注销卡、死亡注销页)。2.房产证和房屋价值评估表。3.所有法定继承人的户口和身份证(法定继承人范围包括:死者父母、配偶、子女)。4.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独生子女证、出生证、人口证、注销证等相关材料。5.死者父母的死亡证明。6.被继承人的夫妻先后死亡的,应当提供死者一方的遗孀未再婚的证明。(一般由区民政局和区档案馆出具)。7.证明。从哈尔滨市公证处领取表格,填写被继承人的配偶(包括原配偶、再婚配偶)、子女(包括生育子女、收养子女、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信息,并在继承人或被继承人所在单位盖章。8.继承人或被继承人的人事档案或人事档案复印件(一般是员工登记表或员工简历)。复印件由档案保管单位在每份复印件上加盖公章或人事部门印章,档案内容应包括被继承人的所有合法继承人。如果没有人事档案,可以提供派出所出具的户籍卡,包括被继承人的所有法定继承人,由派出所证明。9.见证人1名(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要求:无亲属)。10.有遗嘱公证书或其他形式遗嘱的,提供遗嘱公证书或其他遗嘱;11.公证处要求的其他材料。注:所有法定继承人必须亲自到公证处办理公证。否则,应提交经过公证的授权委托书或放弃继承声明。第三,希望对你有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继续问。
问题9:继承权公证需要哪些材料?继承权公证是国家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公民继承死者留下的个人合法财产的权利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证明的活动。继承有两种形式,一种是法定继承,一种是遗嘱继承。
一、继承权公证。遗产为动产的,由被继承人住所地或者主要财产地的公证处管辖;遗产为不动产的,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处管辖。
二、办理继承权公证,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文件和材料:
(1)法定继承应提交:
1、申请人身份证明(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及复印件);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应经当地公证机关公证;监护人的代理人应当提供监护人的证明材料和本人身份证明;
2.申请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的介绍信,说明公证事项、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的关系及相关家庭情况;
3、被继承人死亡证明,已死亡的法定继承人应提供死亡证明,人民法院应提供宣告死亡的判决书;
4.被继承遗产的产权证明;
5.被继承人的婚姻、父母及子女的证明;
6.合法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
7.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应当向公证处声明,在其他地方刊登的放弃继承权声明,应当经当地公证处公证。
(2)遗嘱继承应当提交:
1,前款第1至5项应当提交的文件、资料;
2.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有效遗嘱;
3.有被执行人的,提供被执行人的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三、办理继承权公证应注意以下事项:
1.遗产是公民死后留下的个人合法财产,主要包括:
(1)公民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树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5)法律允许公民拥有生产资料;
(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
(七)公民有价证券、以金融为表现形式的债权等。
2、被继承人的遗产要明确,比如有没有典当、抵押,有没有* * *,遗产现在在哪里,谁来保管,产权要无争议。
3.合法继承的子女应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亲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的兄弟姐妹、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收养的兄弟姐妹、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4.法定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应当亲自到公证处表示意思。
5.遗嘱继承权公证,需要事先审查遗嘱是否有效,遗嘱继承人和继承有无变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合法继承办理:
(1)遗嘱人放弃遗产;
(二)遗嘱人的继承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
(三)遗嘱人丧失继承权的;
(4)遗嘱无效部分涉及的继承;
(五)遗嘱未处理的遗产。
6.遗嘱继承权公证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继承份额。立遗嘱人未能保留上述继承人遗产份额的,应当在处理遗产时为继承人留下必要的财产,其余部分可以按照立遗嘱人继承人的原则处理。
继承人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应当在遗嘱生效时根据被继承人的具体情况确定。...& gt& g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