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闵行区拆迁补偿条例,急!!!

上海市闵行区最新征地补偿标准;

上海闵行区有两块地:

第一区域为新庄镇/华漕镇/洪欣街/虹桥镇/梅陇镇/七宝镇,该区域补偿标准为65600元/亩。

二区范围为砖桥镇/吴井镇/浦江镇/浦金街道/马桥镇,该区域补偿标准为59200元/亩。

上述补偿标准仅包括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不包括被征收土地的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由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调整公布,与被征收地区综合地价一并执行。

扩展信息:居民私房拆迁

第十一条凡拆除市区和郊县城镇居民私有房屋,在服从城市建设需要的前提下,建设单位和被拆迁户应本着等价交换的原则协商处理。

第十二条拆除私有房屋,建设单位应当事先书面通知房屋所有人或者使用人,并征求私有房屋所有人是否保留房屋产权的意见。

私房所有人应在接到书面通知后两个月内提交房屋产权相关证明,并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房源和本人经济能力提出是否保留房屋产权的意见。无正当理由逾期不答复的,放弃房屋产权。

第十三条私有房屋所有权人要求用公房安置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上海市房屋估价暂行标准》(以下简称估价标准)对私有房屋所有权人被拆迁的房屋进行估价和补偿,并按照《拆迁办法》第十条第(一)、(二)、(三)项和第十一、十二条的规定进行安置。

建设单位应当将被拆除私有房屋的相关产权证书移交房管部门注销。

第十四条私有房屋所有权人要求保留房屋产权用于安置的,建设单位可以参照被拆迁房屋的建筑面积,与新建房屋或者其他房屋进行产权调换。并根据交换房屋面积和质量的差异补偿差价。交换房屋的差价应一次付清。

私房业主如果整体房价提高有困难,可以向工作单位借款,签订借款协议,分期归还单位。

私有房屋所有权人应当补交交换房屋的差价款,并到区、县房管部门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取得房屋产权证后方可交付房屋。

参考来源:百度百科-上海市拆迁房屋管理若干问题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