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哪里可以找到出库货物的记录清单?

联系保税区海关查询出境货物备案清单。进出保税区和境外的货物、物品,以及在保税区内流通的货物,可由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向保税区海关备案,不办理通常的报关手续,即实行备案制。从保税区运往国外的货物、物品,应向保税区海关办理出境备案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保税区海关监管办法

使用条件

具有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和报关资格的企业。

程序

第一步:申请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税区和中国海关填写并录入《出境货物备案清单》,并将数据传输至海关。

第二步:如果没有纸质文档,就等发布信息。

有纸质单证的,申请人应当向保税区海关办理申报手续,并提交下列单证: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保税区货物备案清单;

(二)购销合同复印件;

(3)原始装箱单和发票;

(4)报关委托书(自理报关单位不需要);

(五)加工贸易货物,提供《区外加工备案表》;

(六)保税仓储货物,应提供离库提单;

(七)其他相关证明。

第三步:办理出境手续。

(一)对免检货物,企业凭《出口验放通知书》和《检查站放行单》提取货物出区,并在口岸海关办理出口放行手续。

(二)对于待验货物,海关检验结果正常的,海关应当向货主或者其代理人加封。企业应当使用载有海关监管货物的车辆货物登记簿的专用车辆,凭封条将货物运至口岸海关放行。

工作对象的义务

应提交以下文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保税区货物备案清单;

2.购销合同的复印件;

3.原始装箱单和发票;

4.报关委托书(自理报关单位不需要);

五、如属加工贸易货物,需提供《加工区备案表》;

六、如属保税仓储货物,则需要提供“仓库出区提货单”。

7.其他相关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