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财产如何分割?

离婚一般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签订离婚协议后,到婚姻登记处办理;另一种是诉讼离婚。如果夫妻一方坚持不离或同意离婚,但无法就子女抚养或财产分割达成一致,只能通过法院诉讼离婚。通过法院诉讼离婚的主要原因是夫妻对财产分割无法达成一致。2003年2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在充分征求法学专家和人民群众的意见后,公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司法解释(二)》,并于2004年4月26日起施行。《解释二》的颁布,使夫妻财产分割更加清晰。

一、夫妻财产的范围如何分割财产,首先要知道哪些是夫妻财产。夫妻财产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即婚后所得的财产。离婚时,分割的是“夫妻财产”,不包括夫妻共有的财产。根据《婚姻法》第17条规定,夫妻共有的财产包括:

(一)工资和奖金;中国法律规定的工资是指工资总额,包括标准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奖金是指国家、政府和权威机构对某一特定主体做出特殊贡献或取得优异成绩的人给予一定数额的金钱奖励。不是工资里的奖金。

(二)生产经营所得;这里需要指出的是,无论是以夫妻个人财产还是夫妻财产进行投资,收益都属于夫妻财产。

(三)知识产权收入;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及相关权利、商标权、地理标志权、工业品外观设计权、专利权、集成电路设计权和未公开信息专有权。其收入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入。

(四)继承或者赠与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该法第18条第3款提及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的仅属于丈夫或妻子的财产。所以不包括遗嘱继承(不同于法定继承)和赠与,这两种财产只属于配偶一方,因为应该尊重被继承人和赠与人的意愿。比如赠与合同中,受赠人只是女方,所以这部分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五)其他应当归* * *所有的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明确了“应当归* * * *所有的其他财产”的范围:(1)一方通过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入;根据《婚姻法》第18条规定,“个人财产”是指甲方的婚前财产;b .医疗费用、残疾人生活补贴等。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而获得的;c、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属于丈夫或妻子的财产;d、一方专用日用品;e .其他应归一方所有的财产。如果一方以个人财产进行投资,那么投资所得就是同一财产。一般来说,在现实生活中,主要是指婚前带有个人婚前财产的投资行为,例如,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屋、一方婚前购买的股票等。,而且这些投资行为一直持续到结婚,都涉及到收益的问题。(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和住房公积金。一般来说,住房补贴和住房公积金都是货币性的住房分配。其实得到一个很好的理解,就是送到你手上或者打在卡上。但如何理解“应得”?衡量的标准是什么?这个要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来分析处理。(三)夫妻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和破产安置补偿。当然,还有一个应该得到什么的问题。

二、夫妻* * *财产的分割明确了夫妻* * *财产的范围,那么夫妻* * *财产如何分割呢?根据婚姻法及相关法律的规定,应当遵守男女平等;照顾儿童和妇女的利益;有利于生产,方便生活;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原则。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给出了明确的、可操作的规定。细分如下:

1,不动产的分割

(1)一方婚前租住的公房婚后房改解读(二)第19条规定,一方婚前租住的房屋,婚后以同一财产购买的,房屋所有权证登记在一方名下的,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二)对争议房屋现价及权属的解释(二)第二十条规定,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权属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人民法院应当根据下列情况分别处理:a .双方主张房屋所有权并同意竞得的,应予准许;b .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照市场价格对房屋进行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c .双方均未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收益分成。

(3)离婚时未取得房产证或未取得完全产权的说明(2)第21条规定,双方对离婚时未取得所有权或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房屋所有权归属不当,应根据实际情况判决归双方使用。当事人取得前款规定的房屋全部所有权后,如有争议,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如何认定和解释父母为夫妻买房时所做的贡献;(2)第二十二条规定,父母在婚前出资为双方购房的,该出资应当确认为对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是对双方的赠与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出资为双方购房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解释(2)把这种贡献当作礼物,但要注意婚前和婚后两种情况。

2.对于股票、债券、基金等证券和未上市股票的划分,中国人喜欢炒股票,这是一种普遍的投资行为。在离婚案件中,大部分案件都会遇到股票分割问题。一般法院的处理方式是,双方先协商好价格基准。如果协商不成,法院查明具体数额后,会确定一个基准日,折算成人民币。协商不成或者按照市场价格难以分配的,解释(二)第15条:夫妻分割同一财产中的股票、债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时,协商不成或者按照市场价格难以分配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数量按比例分配。

3.夫妻在公司出资的分割(1)夫妻在有限责任公司出资的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