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机构设置
办公室-负责全市会议的组织机构;制定机关工作制度;负责组织协调政务工作,起草局机关综合性文件和重要报告;负责局机关的文秘、档案、保密、政务信息和调研工作;研究提出贯彻质量技术监督方针政策的措施;负责年鉴和简报的编写和分发。
人事科——制定全市质量技术监督系统干部人事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管理全市质量技术监督系统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局机关公务员管理的日常工作;为全市质量技术监督队伍建设提供政策指导,管理和指导全市质量技术监督相关专业的职业资格认定工作;负责表彰奖励工作。
法规教育处——负责质量技术监督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实施,起草地方质量技术监督相关法律法规;指导全市行政执法工作并进行监督检查;负责行政复议和应诉;负责组织宣传报道,承办本局新闻发布工作;组织全市质量技术监督系统执法人员的考试、考核、培训和教育。
规划科技财务部——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市质量技术监督事业发展的规划和计划;管理全市质量技术监督系统的财务、基建技改信息和统计工作;管理全市质量技术监督领域的国有资产、技术开发、成果推广、科研项目、信息服务、发明、专利、科技成果评价和奖励等工作;研究质量技术监督技术机构和质量技术监督社会中介组织的改革与发展。
质量部——对全市质量工作进行宏观指导;组织实施国家、省、市关于质量振兴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国家、省、市质量奖励制度,推进名牌战略;总结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经验和科学的质量管理方法,协调建立重大工程装备质量监管体系;负责组织重大产品质量事故的调查,提出整改意见;管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组织管理全省质量认证认可工作;研究、制定和实施认证制度;负责认证咨询机构的备案管理和内审员的培训和注册管理;管理校准实验室和检测实验室的评审认可工作,依法组织质检机构的评审认可工作,规范和监督社会质检中介机构。
监督科——组织查处生产流通领域的产品质量和标准违法行为以及流通领域的计量违法行为;组织产品质量监督检查;管理和协调产品质量的行业监督、地方监督和专业质量监督;管理质量仲裁检验和评估。组织查处生产和经销假冒伪劣商品中的质量违法行为;承担全市打击生产、经销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的日常协调工作;负责本局案件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法定质检机构(含授权机构)的业务指导、监督管理和规划。
食品部——负责食品生产加工质量卫生的日常监管;严格执行生产许可、强制检验等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严厉查处生产制造不合格食品等质量违法行为。
标准化部-组织实施标准化法律法规;检查标准的执行情况;负责地方标准的规划、审批、编号和发布;管理企业产品标准的备案和企业产品执行标准的登记;组织重要标准的宣传和实施;协调全市各行业、各专业的标准化工作;管理全市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负责全市农业标准化及新产品、引进技术和设备的标准化审查。
计量部门——组织实施计量法律法规,负责国家法定计量单位的实施;组织管理全省量值传递,组织制定地方检定规程和计量技术规范,管理市级最高计量标准;依法监督管理全省计量器具,负责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的考核发证;负责计量技术机构(授权计量技术机构)的管理,规范市场计量行为;组织计量仲裁检定;依法组织质检机构计量认证,规范社会公正计量服务机构。
特种设备部——综合管理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厂内运输车辆、架空索道、大型游乐设施、防爆电器等特种设备的质量监督、安全监察和安全认证工作;制定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监督检查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架空索道、大型游乐设施、防爆电器等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验、维修和改造,以及进出口;相关事故的统计分析和调查;对相关检测机构、检测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管理,并对其资质进行考核发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