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理工大学自主招生

南京理工大学2015自主招生简章

根据教育部关于高校自主招生的有关规定,我校于2015年继续开展自主招生,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考生。

一、招生计划

自主招生人数不得超过我校2015年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

二、招生对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高中毕业生,可申请在我校自主招生。

A.高中阶段在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英语、作文等多门学科、科技创新、计算机制作、创新实践、发明创造等方面获得省市级以上奖项或专利。

b、其他学科具有专长、创新潜力和特殊才能并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符合上述条件的考生,根据自身的学科特长、创新潜力和兴趣爱好,报考以下类别之一,具体到专业(类别)。不能同时申报,证明材料必须与申请类别的学术特点相关;取得资格后,专业志愿必须填报申请的专业(类别)。具体类别如下:

1.武器:理科考生可以报考,专业可以报考武器系统与工程和武器发射工程中的一个。

2.机械材料与电子信息:理科考生可报考,专业可报考机械、电子信息、计算机、材料、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新能源科学与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中的一门。

3.数学力学:理科考生可以报考,专业可以报考数学与应用数学、应用物理、工程力学中的一门。

4.化学工程:理科考生可以报考,专业可以报考化学工程与制药、辐射防护与核安全、生物工程中的一个。

5.经济管理类:理科考生可以报考,专业可以报考工商管理、信息管理、信息系统中的一个。

6.人文社科类:文科考生可以报考,专业可以报考公共事业管理、社会工作、广播电视中的一个。

7.语言类专业:文理科考生均可报考,专业可报考英语、日语其中之一。

三。申请程序

1,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15 3月1至3月20日。

具体注册流程如下:

申请人应登录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zzbm)进行网上报名,根据提示信息填写相关内容。

2.邮寄材料

书面申请材料使用A4纸(网上申请表装订时作为材料封面,不单独制作封面)。材料包括:

(1)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打印的申请表。

(2)个人陈述,手写,不超过1000字,能全面展示考生的报考原因、兴趣爱好、报考专业(类别)的意向及理由。

(3)相关证书和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学校公章和身份证复印件。

(4)高中各学期学习成绩汇总表(二级学校教务处出具考生本人成绩一页总结证明,并加盖公章)。

3.最后期限

书面申请材料须在信封正面注明“自主招生申请材料”字样,并于2015年3月20日前以邮政EMS快递方式寄至我校招生办(以寄出的邮戳为准)。逾期不受理的,申请材料不予退还。

第四,选择过程

1,材料初审

报名截止后,我校成立专家组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核(未按要求准备材料者不予审核)。若考生报考类别与获奖材料不符,则视为不合格。我校将于2015年4月6日在“南京理工大学[微博]本科招生网”公示初审合格学生名单。请考生在4月15后登录报名系统查询初审结果,不再另行通知。

2.支付

通过初审的考生须于2015年4月25日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缴费指令,并按规定缴纳考试费用。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调整高考收费标准的通知》(苏价费[2007]153号、苏财综[2007]26号),考试费标准为60元/生。

3.打印准考证

通过初审并缴费的考生可在2015年4月30日后通过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准考证由所在中学贴上照片后生效。准考证包括考试时间、考试项目和考生注意事项。

4.试验

考试地点:南京市孝陵卫200号南京理工大学。

考试描述:考试内容根据报考类别所需知识点设置,但不突破教学大纲[微博],不需要提前准备;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合格者方可参加面考。我校本科招生领导小组根据笔试成绩确定面试名单,并根据《报考条件》组织面试。笔试时间2065438+6月14,05,面试时间2065438+6月17,05。如有调整,以招生网公布的信息为准。

(1)符合1、2、3报考类别的考生。

考试科目:数学综合、面试

(2)符合报考类别第四类的考生。

考试科目:化学、面试

(3)符合报考类别第五类的考生。

考试科目:数学、面试

(4)符合报考类别第六类的考生。

考试科目:语文,面试

(5)符合报考类别第七类的考生。

考试科目:英语、面试

5.资格认定

我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生笔试和面试成绩之和,按照“报考条件+报考类别+专业(类别)”拟定获得自主招生资格的考生名单。

所有合格考生名单于2065438+2005年6月22日在“南京理工大学本科招生网”公布,并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备案。测试结果分为A、B、c三类。

动词 (verb的缩写)优秀记录政策

1.获得自主招生资格的考生,须经所在省份省级招生办审核并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微博]信息平台公示无异议,最终确认为我校自主招生优秀考生。

2.被确定为优秀考生的考生,须参加高考并按各省(区、市)要求填报我校志愿,方可按类别享受以下优秀录取政策:

类别降级准入

A类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市)的一条录取控制线,即可录取。

B类学生成绩达到本省(区、市)第一录取控制线,且在南京理工大学模拟投档线以下20分以内(江苏省考生15分以内),可以录取。

C类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市)录取控制线10,且低于南京理工大学模拟投档线(江苏省考生在5分以内)的,可以录取。

注:南京理工大学模拟投档线由生源省招办根据生源省(区、市)所有招生高校最终投档线比例计算生成。

3.考生所在中学应在校内张榜公布,接受公众监督。凡被举报,经核实确属弄虚作假的,即取消优秀录制资格,并追究当事人责任。

4.报名、测试、合格名单、志愿填报等所有相关信息将在我校招生网站公示,不再另行通知,后果自负。

不及物动词保障措施

1.在我校本科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成立了南京理工大学自主招生工作小组。自主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平选拔、公开程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2、学校成立招生监督小组,负责审查和监督自主招生实施的全过程。

3、坚持自主招生运作过程公开透明,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选拔条件、选拔结果向社会公开。

七。联系信息

地址:南京市孝陵卫200号南京理工大学招生办办公室[微博]。邮政编码:210014。

网站:。

微博:/njustzsb /njlgdxzsb

电话:400-110-2882 025-84315260 84315761传真:025-84432546。

监督电话:025-84315226。

八。本方案由南京理工大学招生办负责解释。

如教育主管部门相关政策调整,我校相关政策也将相应调整,以调整为准。

南京理工大学招生办

2015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