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申请原则

专利申请有以下基本原则:

1,先申请的原则。即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专利权授予第一个申请人。

2.形式的原则。只有按照要求提交申请材料并经专利局授权,申请人才能取得专利权。

3.单一原则。单一原则是指一项专利申请只能限于一项发明。

4.优先原则。专利优先权的目的是排除任何人在其他国家剽窃这个专利可能先提出申请并获得注册的可能性。

专利优先权分类如下:

1,国内优先。指专利申请人就相同主题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中国首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12个月内,并向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提出申请,可以享有优先权。在中国的优先权体系中,外观设计专利不包括在内。

2.国际优先权。专利申请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中国提出专利申请的,或者就同样的外观设计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6个月内在中国提出专利申请的,中国以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的日期为申请日,该日期为优先权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九条。

申请人在两个月内在外国第一次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或者在六个月内在外国第一次申请外观设计专利,又在中国就同一主题申请专利的,可以按照该外国与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 * *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享有优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