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算不算专利侵权?

没看出来你说的侵权产品很蠢,但是否构成侵权是基于你申请专利时的商品图片,以普通人的认知水平来评价的。如果普通人在正常情况下会把你的侵权产品误认为是你的专利设计产品,那么应该属于专利侵权。

我认为法院仅仅因为侵权产品与你的专利产品不同就判定侵权产品不构成侵权,未免过于武断。因为即使第一款产品底部没有“潮友”字样,但其形状、颜色、大小与你的设计产品没有区别或区别不大,很容易造成消费者误认为是误买。第二种有差距,没有“朝友”二字,需要具体分析。确实和你的专利产品相差甚远,普通人也不可能认错,所以不构成侵权。

其实外观设计是否侵权,完全取决于法官的个人判断。女法官的观察力比男法官强,审判的结果可能不一样。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