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南大学自主招生考试急!!

适合江苏省外考生)

根据教育部高考改革精神,我校制定了2008年自主招生实施方案。特此公告如下:

一、自主招生计划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

二、自主招生的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全国各省(市、自治区)重点中学优秀高中毕业生,可申请我校自主招生选拔资格。

1,高中阶段获得全国奥林匹克竞赛省级数理化竞赛二等奖及以上的理科考生。

2.高中阶段获得东南大学专家委员会认可的其他国家级重大奖项或省级一等奖的理科考生。

3.高中学习阶段,获得东南大学专家委员会认定的个人发明专利(不含外观专利)或创新能力强的理科考生。

4、高中学习成绩一贯优异,年级排名在前10%(中学推荐人数必须低于毕业生总数的5%),综合素质高的省重点中学理科毕业生。

三、报名程序、选拔录取原则

我校自主招生选拔遵循“公平竞争、公平选拔、公开程序、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报名将采用网上报名的形式。

申请人登录东南大学招生办主页,点击“网上报名”,根据网上提示的“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办理相关手续。

1.学生在线申请。申请成功后,打印并填写申请表(包括申请人表格和中学表格)。

2.符合上述自主招生条件的考生,应于2007年6月5438+2月65438+5月(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前向东南大学招生办提交书面申请材料。内容包括:二级学校填写并经二级学校校长签字的申请表(含申请人表和二级学校表)、获奖证书复印件、成绩单原件、个人陈述、报名材料费150元(请通过邮局汇至东南大学招生办,汇款时注明申请人姓名和报名编号)。

3.我校根据自主招生对象条件对报名考生进行初审。

4.对于通过初审的考生,我校将进行文化基础测试和心理测试。

文化基础测试的科目有:数学、物理、英语。

考试时间:2008年6月5438+10月5日。考试地点:东南大学四牌楼校区(南京四牌楼2号)。

5.在通过英语和心理测试的考生中,我校将根据数学和物理成绩(满分200分)自主确定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名单。

6.我校相关学科专家对文化基础测试合格的考生名单进行审核,报本科招生领导小组审核确认。

7.我们会尽快通知考生录取的中学,中学再通知考生。考生也可登录东南大学招生办主页查询。

8.经确认获得我校自主招生资格的考生,须与我校签订《自主招生协议书》和《诚信承诺书》。

9.我校通过相关媒体向社会公布获得自主招生资格的考生姓名和所在中学,接受社会监督。凡举报并被查证属实者,取消其自主招生资格。

10.被我校认定为自主招生资格的考生,体检、政审合格的,按我校优秀录取政策录取。

第三,优秀记录政策

根据国家教育主管部门关于自主招生的相关政策,我校对取得自主招生资格的考生给予一定的优惠录取政策。具体优惠录取政策以考生与东南大学招生办签订的协议为准。

第四,保障措施

1,严格自律,在学校党政直接领导下,成立由相关学科专家、教务处、学生处、校纪检委组成的东南大学专家委员会,负责对自主招生实施的全过程进行审核和监督。

2.成立东南大学自主招生测试专家组,重点测试考生的文化基础知识、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心理素质,强化选拔标准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3.坚持自主招生操作过程公开透明,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选拔条件、操作程序和选拔结果。

动词 (verb的缩写)本实施方案授权东南大学招生办负责解释。

不及物动词接触法

部门:东南大学招生办网站:

地址:南京市江宁区东南大学路2号邮编:211189。

电话:(025)52090271传真:(025)52090273

电子邮件:zhaoban@seu.edu.cn。

只适合江苏省考生)

根据教育部高考改革精神,配合2008年江苏省高考办法,我校制定了2008年江苏省深化自主招生实施方案。特此公告如下:

一、自主招生计划

不超过300。

二、自主招生的条件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优秀高中毕业生,均可申请我校自主招生选拔资格。

1,高中阶段全国奥赛省赛二等奖及以上的理科考生。

2.高中阶段获得东南大学专家委员会认可的其他国家级重大奖项或省级一等奖的理科考生。

3.高中学习阶段,获得东南大学专家委员会认定的个人发明专利(不含外观专利)或创新能力强的理科考生。

4.高中阶段学习成绩一贯优异的省重点中学理科毕业生,在江苏省学业水平考试必修课中成绩为4 A,综合素质高,处于所在中学综合排名前10%。

5.我校各类夏令营确定的优秀营员。

三、报名程序、选拔录取原则

我校自主招生选拔遵循“公平竞争、公平选拔、公开程序、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报名将采用网上报名的形式。

申请人登录东南大学招生办主页,点击“网上报名”,根据网上提示的“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办理相关手续。

1.学生在线申请。申请成功后,打印并填写申请表(包括申请人表格和中学表格)。

2.符合上述自主招生条件的考生,应于2007年6月5438+2月65438+5月(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前向东南大学招生办提交书面申请材料。内容包括:二级学校填写并经二级学校校长签字的申请表(含申请人表和二级学校表)、获奖证书复印件、成绩单原件、个人陈述、报名材料费150元(请通过邮局汇至东南大学招生办,汇款时注明申请人姓名和报名编号)。

3.我校根据自主招生对象条件对报名考生进行初审。

4.对于通过初审的考生,我校将进行文化基础测试和心理测试。

文化基础测试的科目有:数学、物理、英语。

考试时间:2008年6月5438+10月5日。

考试地点:东南大学四牌楼校区(南京四牌楼2号)。

5.在通过英语和心理测试的考生中,我校根据数学和物理成绩(满分200分)从高分到低分选拔不超过300名学生(包括东大教改实验班学生和各种夏令营一等生)。其中65,438+0-65,438+000名学生被自主录取选为“第一类”,其余被自主录取选为“第二类”。

6.我校相关学科专家对文化基础测试合格的考生名单进行审核,报本科招生领导小组审核确认。

7.从面试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教授组成三个面试教授组,负责对自主入选“一流”的学生进行面试,重点考察学生的创新能力、实践能力、科研潜力和合作精神。面试成绩200分(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8.根据数学和物理之和,成绩记为70%,面试成绩记为30%。两项之和排序,本着先质后量的原则确定不超过50人。报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批后,给予“特长生”级别自主招生选拔。

9.我们会尽快通知考生录取的中学,中学再通知考生。考生也可登录东南大学招生办主页查询。

10.经确认获得我校自主招生资格的考生,须与我校签订《自主招生协议书》和《诚信承诺书》。

11.我校通过相关媒体向社会公布获得自主招生资格的考生姓名和所在中学,接受社会监督。凡已举报并核实的,取消其自主招生资格。

12.被我校认定为自主招生资格的考生,体检、政审合格的,按我校优秀录取政策录取。

第三,优秀记录政策

根据国家教育主管部门关于自主招生的相关政策,我校对取得自主招生资格的考生给予一定的优惠录取政策。具体优惠录取政策以考生与东南大学招生办签订的协议为准。

第四,保障措施

1,严格自律,在学校党政直接领导下,成立由相关学科专家、教务处、学生处、校纪检委组成的东南大学专家委员会,负责对自主招生实施的全过程进行审核和监督。

2.成立东南大学自主招生测试专家组,重点测试考生的文化基础知识、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心理素质,强化选拔标准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3.随机抽取面试专家组成教授面试组,考生随机抽取面试组参加面试。

4.坚持自主招生操作过程公开透明,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选拔条件、操作程序和选拔结果。

动词 (verb的缩写)本实施方案授权东南大学招生办负责解释。

不及物动词联系方式:

部门:东南大学招生办网站:

地址:南京市江宁区东南大学路2号邮编:211189。

电话:(025)52090271传真:(025)52090273

电子邮件:zhaoban@se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