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废止39号令《专利费用减免办法》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废止39号令发布的专利费用减免办法的命令

(国家知识产权局第72号令)

经研究,决定自2065438年9月1日起废止国家知识产权局第39号令发布的《专利费用减免办法》。

申长雨主任

2065438+2006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