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有什么区别?
专利法所称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1)发明是一项新的技术方案。
技术方案是指利用自然规律解决人类生产生活中某一具体技术问题的具体思路,是利用自然规律和自然力使其产生一定效果的方案。该技术方案一般由几个技术特征组成。例如,产品技术方案的技术特征可以是形状、结构、部件、材料、器具、设备和装置等。方法技术方案的技术特征可以是工艺、步骤、流程、时间、温度、压力、使用的设备和工具等。各种技术特征之间的相互关系也是技术特征。
(2)发明分为产品发明和方法发明。
产品发明包括所有由人创造的物体所做出的发明。
方法发明包括一切利用自然规律的方法,可分为制造方法和操作方法两种,如在加工方法、制造方法、检验方法或产品使用方法上做出的发明。
受专利法保护的发明也可以是对现有产品或方法的改进。绝大多数发明是对现有技术的改进,如某些技术特征的新组合和某些技术特征的新选择。只要这些组合或选择产生了新的技术效果,就是可以受专利保护的发明。
实用新型
专利法所称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结构或者其组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实用新型与发明的相似之处在于,实用新型也必须是技术方案,而不是抽象的概念或理论表述。实用新型与发明的区别在于,第一,实用新型仅限于具有一定形状的产品,不能是方法,如生产方法、试验方法、处理方法、应用方法,也不能是没有固定形状的产品,如药品、化学品、水泥等。第二,实用新型的创造性不算太高,但很实用。
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条规定:“专利法所称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它是指发明者的想法和利用自然规律创造出的解决各种技术问题的新方法。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条也规定:“专利法所称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结构或者其组合所提出的新的实用技术方案”,也就是说,实用新型专利是指对机器、设备、装置、器具或者器件的形状、结构或者其组合所提出的新方案,该新方案能够制造出在工业上具有实用价值或者实际用途的产品。
与发明专利相比,实用新型专利有以下优势:一是实用新型与形状相关,保护范围窄;二是发明具备“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的条件,而实用新型只需要具备“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的条件。实用新型的创造性水平低于发明,所以有人称实用新型专利为“小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为“小专利”。专利法规定了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相对于发明专利的简化审批程序。在费用方面,申请实用新型专利的应付费用低于申请发明专利的应付费用,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期短于发明专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