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专利更正问题研究
你好:
我建议你不要更改权利要求1,因为专利保护就是保护你的权利要求。如果在你的权利要求1上加上2的特征,无异于把你原本宽泛的保障范围增加了一个极限,缩小了你的保障范围。
如果你的权利要求2和1不具有相同的技术特征,你可以考虑它们是否具有相应的技术特征,也就是说,它们是否属于相同的发明创造思想。如果是,建议你把权利要求2写成平行权利要求。如果没有,我建议您删除本申请中的权利要求2,并为其单独提交一份申请。
无论如何,删除权利要求2相当于放弃自己对权利要求2的保护要求,不建议你这样做。
希望回答对你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