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质审查阶段需要多长时间?

一、实质性审查的时间

专利实质审查的时间是不确定的,一般为6-18个月,取决于发明内容、审查员对发明的理解、审查员的工作安排以及文件在审查员与申请人或其代理人之间往返的时间。根据有关法律规定,自申请日起三年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随时提出的请求,对申请进行实质审查。并且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应当颁发发明专利证书,并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

二、什么是实质审查?

实质审查是指国家专利局对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的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等实质性内容进行审查。自申请日起3年内,国家专利局可以根据申请人随时提出的请求,对该申请进行实质审查;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未请求实质审查的,该申请视为撤回。国家专利局认为必要时,可以自行审查发明专利申请。对于已经报考的实质审查,有的可以采取笔试的形式,即通过申报材料的陈述了解相关情况,进行审查,但有的实质审查需要当场核实,确认真实情况。

三。实质性审查的分类

实质审查制度分为即时审查制度和延迟审查制度。

(一)即时审查制度,又称一次性审查制度。即专利局对申请进行正式审查后,无需申请人提出实质审查请求,立即对专利申请的内容进行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审查,以确定是否授予专利权。即时审查制度的优点是可以保证被授予专利权的专利质量,减少诉讼纠纷,在一定程度上简化了审查程序。其缺点是审批时间长,需要庞大的专利审查机构。目前美国、苏联、加拿大、瑞典、印度等国家都实行这种审查制度。

(二)延迟审查制度,又称提前公开请求审查制度。即专利局对专利申请进行形式审查后并不立即进行实质审查,而是先将申请公开,申请人可以在自申请日起的一段时间内随时请求实质审查。申请人提出实质审查请求后,专利局只有在该请求被公开后才会进行实质审查。申请人未在法定期限内提出实质审查请求的,视为自动撤回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二十六条申请人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权利要求书等文件。

请求书应当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名称、发明人的姓名、申请人的姓名和地址以及其他事项。

说明书应当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描述,以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实现为准;必要时应附附图。应当简要说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要点。

权利要求书应当以说明书为依据,清楚、简要地限定专利保护的范围。

对于依赖遗传资源的发明创造,申请人应当在专利申请文件中说明遗传资源的直接来源和原始来源;申请人不能说明原始来源的,应当说明理由。

第三十四条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发明专利申请后,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本法规定的,应当自申请日起满18个月后予以公布。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的请求早日公布其申请。

第三十五条自申请日起3年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随时提出的请求,对该申请进行实质审查;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未请求实质审查的,该申请视为撤回。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认为必要时,可以自行对发明专利申请进行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