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无效的原因有哪些?
法律分析:专利权无效的原因如下:
(1)专利的主题不符合专利的定义;
(二)专利标的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损害公众利益的;
(三)专利主题不属于可专利性范围;
(4)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主题不具备上述三个特征,且外观设计专利的主题与现有设计相同或者近似,或者与他人的在先权利相冲突的;
(5)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说明书公开不充分;
(六)权利要求不清楚、不简明或者缺乏必要的核技术特征;
(7)权利要求不是基于说明书;
(八)修改超出原申请范围的;
(9)重复授权专利法第九条和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三条第一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申请专利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在申请日以前,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都没有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且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或者公告的专利申请文件中。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能产生积极效果。本法所称现有技术,是指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为公众所知的技术。